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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1名处长受贿800余万获无期

  新华网北京9月20日电(记者李京华、涂铭)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原处长沙志刚因受贿800余万元,20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根据检方指控,沙志刚于2005年6月至2010年1月期间,利用担任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处长兼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基础图件组组长的职务便利,在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参加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投标资格考试时泄露考试内容,并为该公司承揽相关项目等事宜提供帮助。为此,沙志刚以股份收益为名,多次非法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汛(另案处理)给予的好处费共计840余万元。

  此外,检方指控:沙志刚于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接受北京天目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晓阳(另案处理)的请托,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过程中,为该公司违反规定承揽遥感数据及调查底图采购项目提供帮助。为表示感谢,程晓阳按照沙志刚的要求,违反规定以高出市场价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将河北省的调查地图制作项目分包给沙志刚指定的淘源公司。在贾汛的帮助下,沙志刚将该款非法占有。

  法院最终认定沙志刚受贿800余万元,鉴于沙志刚具有立功和重大立功情节,认罪态度较好,部分赃款已追缴,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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