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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瘦肉精案一审宣判 5名被告均表示上诉

  大河网焦作7月25日讯(记者 郭俊华) 今天下午,备受关注的“瘦肉精”一审宣判,刘襄等5被告系共同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成立。一审判决如下:对违法研制生产盐酸克仑特罗(瘦肉精)的被告人刘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及负责销售的被告人奚中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下线销售的被告人肖兵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对被告人陈玉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对负责原材料采购的刘鸿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

  一审宣判后,5被告均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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