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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未向社会公布计划一律不得招生

  据新华社电教育部近日发出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未经教育部备案、分送和未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教育部提出8项措施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和良好秩序。关于加强招生计划管理方面,要求未经教育部备案、分送和未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高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要按照“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

  通知还要求高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采用邮政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寄送,不得采用平信或代领方式递送,保证录取通知书准确送达已录取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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