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饭店拆迁倒塌事故”又有新进展,昨天,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昨日,张兵在法庭上说,被砸伤后,她在省红会医院治疗了30多天。拆迁方的负责人来到医院叫她回昭通老家治疗,表示只要她一出院,马上就可以谈赔偿。可她出院后,双方却谈崩了。第二天,她又回到省红会医院治疗,她四处借钱又住了40天,实在没钱了,她被迫出院回昭通老家休养。不久,她和丈夫一起回到昆明,将昆明开天建筑物拆迁有限公司(拆迁方)、云南云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以及开发商的上级单位告到五华区人民法院,要求3被告赔偿损失12万元。五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拆迁公司和开发商赔偿她7.3万元。两被告均不服,认为判赔的金额过高,向昆明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中,上诉方认为,张兵第二次住院的费用,不应该由他们“埋单”。
张兵反驳说:“他们(拆迁公司和开发商)曾经在一审法庭表示,只要法院判多少,他们就赔多少,一审法院判了7万多元,他们都不愿意,这种行为就是缠诉。他们要是觉得赔得过多,我现在不要钱了,由他们照顾我就行了。”
记者 柏立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