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碧乡3公职人员玩忽职守,收受贿赂被追究刑事责任
城管不管 违房“乱长”
金黔在线讯 身为违法建筑的监管者,不但未及时制止管辖范围内的违章“种房”行为,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监管对象贿赂。5月17日,南明区检察院反渎局向媒体通报:该区小碧乡分管城管工作的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陈某某,以及小碧乡城管工作人员胡某、赵某,成为贵阳市首例因涉嫌滥用职权、放任违法“种房”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公职人员。
小碧乡,种房也猖狂
据介绍,南明区小碧乡自1997年从花溪区划归南明区管辖后,省、市、区多个重点工程相继落户于此。但重点项目的纷纷“进驻”,也让该乡不少人嗅到了“商机”——赶紧圈地种房。
“渎职侵权犯罪是当前最严重的腐败现象之一!”据南明区检察院反渎局局长李祥介绍,今年1月,该局接到线索,称小碧乡城管工作人员胡某、赵某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涉嫌职务犯罪。“考虑到事态的严重性和紧迫性,我局决定立即对胡某、赵某等人涉嫌滥用职权犯罪进行专项侦查。”李祥告诉记者。
两名城管,各收贿金3万
经查发现:自2009年8月以来,身为南明区城管大队建管中队工作人员的胡某和赵某,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严重失职,不仅放任监管对象私自乱搭乱建,还收取现金贿赂各3万余元。“由于二人的玩忽职守,致使当地违章建房屡禁不止,且规模迅速超过1万多平方米,其中最大的一套共有4层,建筑面积近2000平方米。”李祥说,违建滋生速度在小碧乡的速度之快、规模之大、影响之坏,在当地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本着教育为主、挽救干部的原则,南明区纪委、区检察院与小碧乡党委政府联合召开有关会议,试图让涉案人员主动谈清问题。然而相关人员并不领情。
人武部长,受贿7万元
无独有偶。为进一步清理小碧乡法制工作环境,继续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南明区检察院于4月21日对小碧乡政府武装部部长、分管城管工作的陈某某立案侦查。
经查,陈某某在职期间,身为小碧乡控违工作组的负责人,不仅没有加大力度整治管辖范围内的乱搭乱建,反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和各种好处,将种房者发展为“关系户”,放任对方违法建房。期间,陈某某累计收受贿赂7万余元。4月22日,检察院对陈某某采取刑事拘留。
目前,胡某、赵某已被移送公诉部门,而陈某某也被南明区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于5月3日逮捕。
本报记者 沈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