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不支持Flash

新疆投资5千万为流浪未成年人建教育培训设施

5月2日当晚,艾克拜尔·玉素甫被安排在SOS儿童村的3号家庭。亚心网记者 张万德 摄 5月2日当晚,艾克拜尔·玉素甫被安排在SOS儿童村的3号家庭。亚心网记者 张万德 摄

  亚心网讯 (记者 辛宣) 5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新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有关情况。

  今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开展新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专项行动,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民生建设年”的一项重要举措,承诺将所有在外流浪的新疆未成年人全部接返回疆,目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已全面启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各地州和重点县市均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制定救助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并已经开始组织实施。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财、物的大流动,新疆与全国其他省一样,流浪未成年人逐年增多,他们因种种原因背井离乡、流浪无着,有的甚至被拐骗后强迫从事违法活动,遭受各种虐待,身心健康被严重摧残,给各族群众带来了巨大精神创伤,也危害了社会稳定,损害了新疆形象。救助和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使他们有家可回、有学可上,有事可做,有医可就,是一项重要“民心工程”。

  按照此次行动部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和各职能部门将通过摸底排查和专项救助,严厉打击拐骗、操纵新疆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做到发现一个、接回一个,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教育培训中心建设,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和建立起打击、解救、接送、教育、监管、安装等各个环节的长效机构。

  此次专项行动的救助对象主要是18岁以下无法定监护人、流浪无着和有不良行为的新疆流浪未成年人。返疆后,流浪3个月的,将被送回原籍进行教育管理;没有法定监护人的将在儿童福利院由政府抚养,年满16周岁的将由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后提供就业服务;患病或被犯罪分子虐待致残的会在医院得到救治。

  为确保每一名返疆流浪未成年人都能得到应有的教育和救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已拨款1000万元用于已有的流浪未成年人教育培训中心进行改建、扩建,并投资5000万元用于建设新的教育培训基础设施。

  据了解,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中央有关部门的协调和各兄弟省区支持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先后开展了3次大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项行动,2006年以来,先后解救救助新疆流浪未成年人上千名,绝大多数流浪未成年人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有效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2008年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新疆流浪未成年人问题又有所反弹。

  据了解,此次救助行动是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的持续和深化,而且认识更高,范围更广,措施更实,并得到了公安部、民政部等中央有关部委的支持帮助和各兄弟省区的协作配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民政等部门还将根据需要抽调懂双语、熟悉业务的得力干部组成若干工作组,派驻国家有关部门和内地省市协助做好新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26)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新疆 流浪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