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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器官捐献完成22例 占全国总数一半以上

  占全国总数一半以上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枫通讯员/伍颖)近日,广东省红十字会在广州英雄广场举办以“让爱心传递,让生命延续”为主题的广东省遗体器官、造血干细胞捐献专题宣传活动。笔者从活动中获悉,全省已完成人体器官捐献22例。

  器官捐献集中在珠三角

  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冯玲介绍,去年3月起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在广东等10个省市试点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按照《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红十字会参与器官捐献的宣传、发动组织和缅怀纪念等工作。

  红十字会参与的仅限于非活体、非血缘的人体器官捐献,并严格遵守遗体、无偿、自愿三大原则。所有技术性问题由卫生部器官移植准入医院负责。截至目前,全省试点以来共完成人体器官捐献22例,占全国40例的一半以上,主要分布在广州、深圳、东莞、中山等地。

  仅1%病人获得器官进行移植

  冯玲表示,我国面临严重的器官短缺问题,每年有100万人在进行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需要进行肾脏移植;每年有30万终末期肝病病人需要做器官移植。但大概只有1%的病人能够获得器官进行移植。器官捐献既可挽救更多病患生命,也可使捐献者的生命得到另一种形式的延续。需要广大公众转变观念,支持参与这项爱心工作。

  笔者在活动现场看到,尽管有志愿者设点提供咨询,但前来咨询的市民并不多。头发花白的邝阿姨相当“抢眼”。她是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的退休护士,此前已经填写了捐献遗体器官志愿书,又在现场拿了捐献眼角膜志愿书。她表示,已和儿女商量好,他们都支持她在百年之后捐献遗体器官,“为社会作最后一份贡献”。

  ■温馨提示

  死后捐献器官需要所有直系亲属同意

  有意捐献者可与广东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8824642,捐献热线13925038929、13352885900。

  需要填写一份《广东省红十字会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志愿书》,要写上捐献者的详细资料,以及同意捐献哪种器官、组织的名称。还需要所有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签名同意,并登记他们的身份证、联系电话。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强调,填写志愿书仅仅是表达捐献意愿,志愿者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撤回已经作出的捐献意愿。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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