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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海洋局称海上皇宫拆除费由其公司承担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施翔东) 海上皇宫强拆事件已经进入第六天。4月12日晚,龙岗区新闻办、龙岗区海洋局共同发布《关于依法拆除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海上构筑物的进展情况通报》,并表示强拆所需费用将由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承担。海上精英公司于4月13日晚回应,龙岗区海洋局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之前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视频:深圳海上皇宫拆迁费高达千万元 来源:广东电视台《广东早晨》 已于4月13日正式立案——咱们法庭上见!

  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在书面回应中称:“2010年7月15日深圳市龙岗区海洋局根据我公司的申请下发《关于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申请对拆解后的海上构筑物进行改造的批复》,同意我公司将拆解后的3块构筑物改造成为一个养殖鱼排和一个休闲垂钓鱼排,并拖至相关部门指定海域进行功能改造。2010年12月22日,深圳市龙岗区农林渔业局向我公司出具《关于申请海上养殖、垂钓等证明的批复》,2010年12月25日发放《养殖登记证》,允许我公司合法经营休闲渔业。

  之后龙岗区农林渔业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也证实了上述证件下发的合理性,并称:“(当时)法院的执行呢就是要求他恢复海域原状,所以‘海上皇宫’拆解拖离了原来的海域,就是说只要把原来的海域恢复了原状,那么法院的执行也就结束了。”“它不仅仅是移了个位置,毕竟它功能已经改变了。”“它是符合功能区划的。”

  然而,2011年3月1日深圳市龙岗区农林渔业局突然撤销了我公司通过合法程序取得的《养殖登记证》、《关于申请海上养殖、垂钓等证明的批复》,撤销时也未告知我公司可以行使申辨、听证、复议等权利。此后,我公司多次提出申请,希望能够通过整改达到相关部门要求,也提出了免费开放或捐赠给相关科研机构等更为合理的解决方案,但有关部门一直未予以回复,并在未给予我公司行使申辩、听证、复议等权利的情形下对海上构筑物进行了拆除。”

  海上精英公司表示由于龙岗区海洋局在收回《养殖登记证》时并未给予该公司应有的申辩、听证、复议等权利,因此在3月28日向龙岗区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要求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海洋局)撤销《撤销<关于申请海上养殖、垂钓等证明的批复>的通知》。在4月13日,该行政诉讼已正式立案。“公司还在4月13日向龙岗区人民法院递交第二份行政诉讼状,起诉龙岗区海洋局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法院已接收相关材料。”海上精英公司相关媒体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同时公司再次向龙岗区海洋局正式提交了进行资产评估申请,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对此合理要求作出回复,允许公司进行海上浮岛资产评估工作。”

(编辑:SN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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