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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检察院长称赞同高薪养廉:让公务员体面生活

敬大力,曾先后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挂职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现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IC供图   敬大力,曾先后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挂职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现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IC供图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昨日接受南方都市报专访,谈及反腐、黑社会保护伞、刑讯逼供、司法监督、死刑复核监督等诸多司法领域的问题。他表示,当前查出的黑恶势力犯罪,背后几乎都有保护伞,而检察系统的监督由于缺乏有力的立法支持,就像一个没有武器的战士。敬大力还称,最高检介入对“死刑复核”的监督尤其必要,因为“杀错头就安不上了”。

  我不敢说每一个(有组织的黑社会性质犯罪)都有保护伞,但起码现在揭露出来的黑恶势力的案件,在各地方包括重庆,几乎都有保护伞。如果没有保护伞,也可以说当地的有关部门、管理部门、执法部门没有尽到责任。

  我赞成高薪养廉,起码要以薪养人。起码要有体面生活,北京房子几万元一平米,不能让公务员买不起房子。

  全国有的地方出现躲猫猫,喝凉水死,在湖北可能也有一些地方出现非正常死亡。但是看守所的问题还不是这个,最主要是跑风漏气。现在检察机关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不在当地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

  ———敬大力

  谈渎职犯罪:“一些领导干部对渎职表示同情”

  南都:法律规定了渎职犯罪的界限,查处起来究竟难在哪里?

  敬大力:这种案件虽然危害大,但社会对它的认识程度,包括一些领导干部领导机关对它不是非常愤恨。往往有人认为情有可原,采取各种办法为他开脱,表示同情。

  谈保护伞:“黑恶势力的犯罪几乎都有保护伞”

  南都:你认为“官黑勾结”的情况普遍吗?

  敬大力:现在一些地方黑势力盛行,有一些地方政法机关打击不力,有的充当保护伞,明明看着犯罪危害行为而不去追究。如果没有强势人物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后台,黑社会性质组织成不了气候,他们就会被及时追究。

  我不敢说每一个都有保护伞,但起码现在揭露出来的黑恶势力的案件,在各地方包括重庆,几乎都有保护伞。如果没有保护伞,也可以说当地的有关部门、管理部门、执法部门没有尽到责任。

  中央的要求是,黑恶势力冒头就打,不让他形成气候。现在有一些地方冒出头来不打,使他做大做强,使他长期为非作歹,公开同执法机关相对抗,跟我们的政权相对抗,公开欺压老百姓。有一些地方同保护伞勾结,有一些地方是不敢管或者不愿管,没有尽到职责。不敢管不愿管也是一种渎职、不作为、玩忽职守。

  谈监督法院:“查处每一个犯罪人都有阻力”

  南都:你提到法官的枉法裁判,这一块检察院在对他们的监督上面敢管吗?

  敬大力:敢管,为什么不敢管?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

  这些年全国法院系统对这一点认识越来越强,其实接受监督不是什么坏事。检察机关监督的目的不是为了抓几个法官把法院搞臭,而是清除法院内部的一些不洁、不良分子,维护法院的形象。

  南都:但具体工作当中会不会遇到一些阻力和障碍?

  敬大力:不光是监督法院,我们查处任何一个犯罪人,都是有阻力的。查处案件就是破除阻力的过程,不是这个阻力就是那个阻力。这个阻力首先是犯罪分子本人掩盖犯罪,想逃避责任。还有一些人是为他提供帮助的,有一些人是为他掩盖罪证的。这是一个常态,也没有什么了不得的。

  谈监督权立法:“我们还很原始,就像战士没有武器一样”

  南都:你觉得行政的力量对司法的干扰大吗?

  敬大力:会越来越好,现在毕竟和30年前不一样,30年前各方面的法制意识都比较薄弱,现在各级党政领导的法制意识还是很强的。从地方党政方面来的所谓干扰阻力,我没有遇到过。

  有一些不能完全归纳为干扰阻碍,有一些是认识不一致。在衡量构成不构成犯罪,要处多少年刑罚这样的问题上有一些不同认识,这是一个互相沟通的问题。

  南都:有代表建议在检察机关的监督权这一块立法,你认为有必要吗?

  敬大力:检察机关现在的监督主要是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但监督不是诉讼本身。应该制定一个专门的法律监督法,或者进一步完善检察院组织法。现在在三大诉讼法里边,特别是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检察机关监督和执行的程序不太充分。

  南都:全国人大有在考虑吗?

  敬大力:我听说全国人大内司委正在考虑这个问题,这次有很多代表提了这样的议案。

  全国一共有22个省级人大制定了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几乎占了全国的2/3,说明有这个立法的必要性。但是地方立法有局限性,所以需要全国人大立法。

  南都:如果从立法上进行完善的话,能对检察院的监督工作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敬大力:就像记者,你们的工具很先进。过去你们是一张纸一支笔,我们等于是在你们过去的水平上。你们现在是电脑了。我们现在的监督工作,等于既没有录音笔又没有电脑,我们还是停留在原始状态。我们就像战士没有武器一样,法律武器不健全,检察机关虽然有一个监督机关,但是在法律上没有授予我们先进的武器、健全的武器去工作。

  对检察工作,中央催得很紧,但法律不健全,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就会突破一些法律的杠杆、界限去做一些事情,严格来讲权力是法律规定的,没有法律的授权,权力应该是不存在的。没有法律规定,我去做了,等于我是越权了,超越职权了。现在有一些地方空有一腔热血,没有法律武器。

  谈看守所:“看守所最大问题是跑风漏气”

  南都:这两年经常听说监狱、看守所有一些非正常死亡的事件。检察机关在这方面的监督有没有一些探索?

  敬大力:看守所的问题,还不是这个,最主要是跑风漏气。现在检察机关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不在当地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异地羁押也是几天换一个地方。一些犯罪分子想方设法拉拢腐蚀一些监管干警,这些问题比较多。非正常性死亡,监狱看守所押这么多人,出现一些意外都是在所难免的,有一些是网上或者一些媒体炒作出来的,放大了。

  我们非常期望有一些监管严格又安全的地方,但实践证明出现问题的还是比较多。有一些造成了案件深入不下去,会翻案;一些已经查实的东西又颠覆性地变化。我们在明处,对手在暗处,他老给你搞勾当,我们还怎么受得了。

  谈刑讯逼供:“公开的暴力刑讯逼供不可能有”

  南都:很多老百姓认为刑讯逼供在公安机关比较普遍。

  敬大力:那也是一种误传,不能说比较普遍,也是个别现象。现在正在推广审讯时同步录音录像,这个不是法律规定要做的,而是我们自我要求高。刑讯逼供不是靠录音录像就能监控得住。如果真是刑讯逼供,没有进行讯问之前,早就收拾完了,再把你拉到询问室再给你录音录像。

  没有任何一个刑讯逼供会在有监控的情况下进行,谁会这么傻?完全公开的暴力刑讯逼供,现在的情况下不可能有。

  南都:如何减少刑讯逼供?

  敬大力:可以建立一定的工作机制,讯问人在讯问室以外的地方不允许接收被讯问人,然后加上在讯问室同步录音录像。

  谈腐败:“应该高薪养廉,让公务员体面生活”

  南都:为什么年年说反腐,但大案要案屡禁不止?

  敬大力:控制不住的原因,一是个人私欲,二是制度不健全。有些官员每天经手那么多的项目、批的钱那么多,眼睁睁看着其他人发财了,自己为什么不发点财?整天辛辛苦苦的,过不了体面生活,这都是受刺激的。过去就说过要以高薪养人。

  南都:公务员还不够高薪吗?

  敬大力:现在绝大多数公务员还是属于清贫阶层,现在到湖北去,公务员赚得很少。我赞成高薪养廉,起码要以薪养人。起码要有体面生活,北京房子几万元一平米,不能让公务员买不起房子。

  谈财产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南都:财产公开是不是防腐的一个有效办法?有操作性吗?

  敬大力:财产应该公开。网上的词叫做晒,晒有好处,可以看一看中国的官员和世界上官员的对比,中国官员有多辛苦。公开没有任何难,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公务员都有工资条,还有炒股的收入,晒一晒有什么不可以的。

  南都:那他们的隐性收入呢?

  敬大力:财产公开的意义在于,凡是合法的收入公开了,如果你有其他超过所公开的财产,就是不义之财。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南都:如果报上去,妻子儿女都在国外的裸官,组织上会不会特别关注?

  敬大力:把老婆、孩子搞出去,随时随地想逃跑这种情况也有,但也不是绝对。不裸的官,该跑也跑,怎么能说裸官就是潜在的腐败分子呢?

  谈死刑复核监督:“如果不严格把关,杀错头就安不上了”

  南都:听说现在最高检想在死刑复核方面介入监督。你对此怎么看?

  敬大力:我听说最高检成立了死刑复核监督办。这个程序到底是怎么样的,我不太清楚。这个程序有必要,现在刑诉法上对死刑复核的监督程序没有规定,现在可能是在探索。

  这应是严格执法的要求,死刑是最重的刑罚,过去有过教训,如果不严格把关,杀错头就安不上了。法院自身就要严格要求,检察机关的监督就是更严格的把关。

  南都特派记者 陈良军 发自北京

(编辑:SN021)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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