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良玉报警录音】
接警员:110。
视频:央视采访多批证人详解钱云会案五大疑点 来源:CCTV新闻频道费良玉:你好,出交通事故。
接警员:交通事故位置在哪里?
费良玉:在虹桥镇华一村。
接警员:华一村是吗?
费良玉:对,虹南大道上面,蒲岐镇。
接警员:两个车打起来吗?
费良玉:没有,是人,人。撞了人,工程车撞了人。
接警员:工程车吗?人有没有受伤,严重吗?
费良玉:已经可能死亡了。
接警员:啊?
费良玉:可能死亡了。
接警员:那怎么样,人现在已经送医院还是怎么样?
费良玉:没有,没有,在车子下面。
接警员:好的,我们先通知中队过来看一下。
解说:费良玉说,黄标出事后跑回了家,自己则一直在事发现场不引人注目的地方观望。在这期间他看到了钱成宇,还目睹了村民和保安的冲突。
费良玉(肇事嫌疑人):那儿停了好几辆车,当时有一个人,我也不清楚是警察还是保安,然后就到车子跟前看了一下,那个村民上去可能要阻挠他,他们就是人越来越多,完了砖块什么的就飞起来了。
记者:你在什么地方?
费良玉:我在道路右半侧,就是封闭的那一侧。
解说:事发后,最早赶到现场的是蒲岐镇边防派出所的三位民警,由于派出所离事发现场只有几公里,他们7分钟就到了现场。随后,虹桥中队的交警也赶到了。费良玉悄悄上前告诉交警自己就是车主,交警将他带离了现场。
费良玉:虹桥交警支队的警车,我是坐他警车回去的,应该是十多分钟以后。
解说:事件发生后,有不少质疑是围绕着肇事司机提出的。怎么能证明他不是预先埋伏在现场?怎么能确定他不是有意撞向钱云会呢?费良玉说,他每天都往返在虹桥镇湾底村石料场和临港开发区围垦工地之间,寨桥村正好在这条路线中间,他只是在一趟正常的运送石料过程中,发生了意外事故。
记者:当天 你从起床到发生事故这个中间你都做了些什么呢?
费良玉:没什么,就是早上起床去医院看我老婆去了。
记者:然后呢?
费良玉:然后从医院回来本身那天我不想回来,因为下雨,干不干活不一定,后来我那驾驶员给我打电话跟我说干活了。
记者:你说你早上第一件事情是去看你的老婆,在医院,她怎么了?
费良玉:病了。
记者:她是从老家跟你一起来的是吗?
费良玉:对。
记者:什么时候来的乐清?
费良玉:9月份。老乡介绍的一个事情,在这边干活。
记者:你家里除了你的妻子,还有什么人?
费良玉:还有我父母,孩子。
记者:孩子多大?
费良玉:9岁。
记者:男孩,女孩?
费良玉:男孩。
解说:费良玉的说法是否属实?我们到湾底村石料场了解情况,找到了工程车的包工头老高。老高是费良玉的老乡,他说,正是经过自己介绍,费良玉才买了辆车,从安徽老家到乐清来跑运输。
老高(工程车包工头):他在买车之前的话给我打电话,他说我买个车过去干行不行,我说那不行,你人要过来看一下。然后费良玉又特意来看了一次,回去才买的这个车子。
记者:他一共已经在这里待了多久了?
老高:两个月多了。
记者:听说费良玉是父母在老家,还有个孩子是吗?
老高:他父母都还在,他有孩子没孩子我还不知道,毕竟我这么多年都不在家了。
记者:出来打工比较早。
老高:我在宁波做了15年了。
记者:费良玉跟我们说,说他爱人正在住院,现在情况怎么样?
老高:他爱人住院,医生说他爱人很危险,结果给她打了一针什么针,然后我叫我的驾驶员把她送回老家去了,这里她没有钱继续治疗了,就是这样的。
记者:出事之后,传言很多,我想您肯定也听说不少。
老高:我感觉不公平。因为他人一直都是每天都在这里给车子加加水、洗洗车,这些我都看到过。故意杀人的话,谁也不会这样,东借西凑,买了一部车,几十万块钱,那么谁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记者:他每天运这个石料,都是要走这条路吗?
老高:必经之路,就这一条路,没有两条路的。
记者:石料场到最后出事的路口,大概多远?
老高:我估计就是3公里,3公里还要多。
解说:从石料场到事发地点,沿途有些路口有摄像头监控。警方调取了当天的监控录像,有两段记录下了费良玉的车辆。第一段是在石料场出口,约9点38分有一辆车离开,录像拍到的是车右侧面,上面能清晰地看到编号23。在事故现场录像中,能看到费良玉的车右侧的确有编号23,位置和录像中一致。第二段是在华一村路口,约9点42分有一辆工程车经过,这段录像拍到的是车辆左侧。录像清晰度不够,无法看清车牌,但是将左侧面的一些细节和费良玉的车作比对,能够一一契合。华一村路口再往前,就是寨桥村。警方认为,监控的时间和费良玉撞倒钱云会的这趟行程基本吻合,工程车的确是从石料场开过来的,不是一直埋伏在寨桥村村口。
记者:还有一种传言,你是不是受人指使,或者是雇佣?
费良玉:没有。我在乐清这边没亲没故,就几个老乡。
记者:也有人怀疑说你是不是缺钱?
费良玉:是缺钱,我从小到现在一直缺钱。但是我的钱都是通过合法的渠道获取的,我不需要这样的钱。
记者:你认识这个死者吗?
费良玉:不认识。但是现在我知道他叫钱云会,以前不认识。如果说死者的家属能看到这一段的话,我想请求他们原谅我,真的。
记者:你自己能原谅自己吗?
费良玉:我自己也不能原谅自己。我现在非常后悔,真的,非常非常后悔。我觉得我最对不起的就是死者的家属和我的家人,两个家庭。
解说:钱云会死亡时的姿势,也是很多人怀疑的一个原因。他身体俯卧,脸部朝下,很像传言中说的被人按在地上形成的。还有人提出,如果死者是被撞倒,身体方向应该和车辆行驶方向一致,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和行驶方向基本垂直。如果这真是一次交通肇事,这样的姿态是怎样形成的?我们采访了警方痕迹检验负责人。
高文渊(温州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痕迹检验室主任):我们就现场我们收集到的这么多痕迹信息,对整个现场做了一个还原重建的过程。
解说:高文渊警官介绍说,在工程车上,有三个部位发现了新鲜的刮擦痕迹。第一处在车头前保险杠左侧,能看出刮蹭摩擦留下的痕迹。第二处在水箱支架底部,有一块灰尘明显被蹭掉。第三处在工字梁底部,也呈现同样的特点。
高文渊(温州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痕迹检验室主任):一个在这里,另一个在这里,还有一个在这条梁。一二三,这几个部位。从它的线条、擦划方向来判断,方向是一致的,能够对应得起来,连贯的运动造成的。
解说:从这三个点的方位顺序来看,应该是由一次连续运动造成的,它们反映出的,可能就是钱云会与车辆碰撞,继而被卷入车底的轨迹。这样的推断,在死者体表勘验过程中找到了对应的支撑依据。
高文渊:非常重要的一个痕迹就是说在左侧大腿,到足跟的距离是84公分,有一个皮下出血点,暗紫色的,应该推断就是说,这个部位,跟车辆的保险杠发生一个碰撞。
解说:钱云会左侧大腿的出血点,到足跟的距离为84厘米,而保险杠下沿到地面的距离为74厘米,保险杠左上方发现的刮擦痕迹,位置高度与死者左腿出血点吻合。警方判断,这应该是钱云会与车辆最初的碰撞点,钱云会应该是在站立姿势下,身体左侧与车辆发生碰撞。
高文渊:体表勘验的话,发现他身体的右侧吧,右侧就是说这个部位,他的泥水的附着情况特别明显,那么背部相对比较干净,身体的左侧相对来说也是比较干净的,那么这个给我们一个什么信息呢?就是说他倒地的时候应该是右侧倒地。
记者:死者是和车的行驶正好成90度角这样的一个方向,大家认为这里面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
高文渊:人不可能像根铁管一样,你这么撞,他就笔直这样倒下去,他可能是身体有点向前倾,这样撞过去倒地以后,车辆轧过来,左侧车轮最靠近的这个部位,应该是死者的颈部头部造成一个接触,被推着往前,他的身体以及他的脚他没有受到一个力的作用点造成了一定的角度,跟当时的运动状态不矛盾的。
解说:警方认为,结合费良玉的陈述和现场痕迹,可以基本还原事发过程。当时,虹南大道右侧由于电缆施工,车辆只能从左侧的两条车道通行。费良玉驾驶工程车从西向东行驶,快到寨桥村村口时,钱云会撑着伞从南向北横穿马路。费良玉看到了正前方五六米远的钱云会,鸣笛警示,并向左打方向盘闪避、同时踩刹车。但钱云会仍然在继续行进,在车头左侧处发生碰撞,身体右侧倒地,颈胸部被轮胎压住向前推行,当场死亡。
在人们对钱云会之死的诸多疑问中,警方的处置方式,也是人们不断质疑的一个方面。当天,现场发生了警民冲突,村民们说,警方几次“抢尸”,还带走了多位村民。乐清市警方通报中则说,“死者家属和部分村民在事发现场搭建灵堂、非法设置路障,并阻挠民警进行现场调查工作”,“部分村民在个别人煽动下围攻民警,警方才采取了相应措施。
记者:警察当时要把遗体带走的时候,和村民发生了一些争执,有人用了一个词来描述,叫做“抢尸”。
黄小中:尸体移到殡仪馆,不是需要家属同意的。所以很多记者把尸体移到殡仪馆,要不要家属同意,跟解剖要家属同意,这两个是混在一起的,对不对?事实上尸体到现在还没解剖,像这么一个交通案件,我们也没必要强行解剖。所以这个里边一定要澄清,就是说我们强行把尸体从现场移到殡仪馆,一是为了保护证据需要,如果万一产生有些人做其它动作,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勘察。第二个目的是要恢复正常交通秩序,阻拦我们移尸的过程中,他们已经在道路上搭棚设灵堂。你说他不同意移,我们就不移,那么这个交通秩序怎么保障。所以对这种行为,不得已采取这么一个强制措施。
记者:难道就没有比这个更好的处置方式了吗?
黄小中:我们边防派出所到达以后,他居然把我们出警的一个见习民警,正因为他穿的是迷彩服,就说他是司机,就把他打了。后来我们赶来了治安大队,连大队长都被打了,而且人群越集越多,我们才出动特警。平息事态也好,还是被打伤的人要带离现场也好,肯定要采取一些强制措施,也就是说我们的强制措施跟我们受到的阻力是相适应的。
解说:警方说,当天在现场,部分村民多次以暴力行为阻挠警方工作,有5名民警被打伤,并出示了部分现场录像。
我们在乐清采访时,有6位村民被刑事拘留,其中包括人们关注的目击证人钱成宇、给钱云会拨打了最后一个电话的王立权。在公众看来,他们是关系到事件真相的重要人物,人们对警方拘留他们的依据和动机提出了质疑。
记者:钱成宇是传闻的目击证人,这个目击证人到目前也一直是处于一个羁押状态,那他到底是以什么样的理由被羁押?
黄小中:这个很清楚,这个是妨碍公务。在这期间,钱成宇就是一个主要参与成员。
记者:有确凿的证据吗?
黄小中:当然有确凿的证据。除了他本人承认之外,还有大量的旁证,甚至有视听资料。
记者:王立权,他是在过去很多年里,和钱云会一起上访的一位村民。为什么王立权也被羁押?
黄小中:跟钱成宇一样,在这个妨碍公务期间,阻拦,甚至用暴力袭击我们警员。
记者:我们采访王立权的时候,他本人否认存在这样的事实。
黄小中:我们是以查证属实的事实说话,同时这些证据现在都在提供检察机关审查。
记者:是什么样的证据,能公开吗?
黄小中:当然,事实上两次新闻发布会,都已经做了适度的公开。但是全案证据的公开,需要公开审判的时候才能公开。
记者:那到公开审判的时候,所有的您说的这些证据就到了公开的时候?
黄小中:庭审的一个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对侦查机关的证据进行质证,确证无误,然后才会展开辩论。
记者:警方经过调查,是不是认为所掌握的事实和证据足以得出没有谋杀可能这样一个结论?
黄小中:绝对。
记者:绝对?
黄小中:嗯。
记者:但是这个和很多人的感受,似乎就有很大的差异,很多人说,我仍然没有看到让我信服的事实和证据,仍然觉得不够充分,你觉得这种差距是怎么形成的呢?
黄小中:可能有些偶发因素也起了一定的推进作用,比如说监控录像的确是新装。应该说村民都知道,那几天在装,但是没有人把这个事情说清楚,愿意把它说清楚。第二个方面,钱云会在村民当中,可能有一些特殊的感情,所以有了感情以后,村民会情绪化,所以可能也引发了一些联想和猜疑。
记者:如果说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为什么会带来这么多的疑问,造成这么大的社会影响,您觉得是什么原因?
黄小中:有一个网民在网络上说的很好,他说你们要的真相,可能就是想用你们事先预设的答案来跟公安的结论来对,对得上你就承认,对不上你就不承认。我们的结论要基于事实,而不能基于事先设定。这种想法恰恰需要公安机关有理有据的说法,也需要我们的媒体客观公正地报道,这也很重要,而不是炒新闻。
记者:对于一个广受关注的公共事件,记者在自己的调查采访基础上,提出一些质疑,这不也是他们职责范围内应该做的事吗?
黄小中:那就是一句老话了,在客观真实的基础上面,可以不留情面。我举一个例子,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抛出来,有位网民把另外一个车的保险杠拍下来,然后把我们上传到网络上的保险杠的擦痕对照,说公安做假,你看,我拍的当时没有擦痕。后来居然是两个车前板有四个孔,我们的车四个孔都是圆的,他那辆四个孔是有三个圆的,一个方的。如果作为一个严谨的记者的话,这是两部车,你要先分清楚,对吧。记者可以质疑,但是需要做一点功课。
记者:会不会信息的公开中间,也存在着一些公开程度和公开方式上值得商榷之处?
黄小中:说实话,如果这个案件没这么特殊的话,不应该很多证据过早的公开。因为确保工作机密,恰恰是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处理。你证据过早公开,会影响另外还没有到案的人的口供。国家的法律法规,尤其是程序性法规,是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上做出来的。所以从这句话来讲,我们认为不是公开的太少,而是已经公开的不少了。
解说:1月4日,经温州市检察机关批准,对肇事司机费良玉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正式逮捕。钱云会死亡案件已从侦查阶段进入司法程序,温州市警方表示,全案证据将在庭审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