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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院院长:对法官潘华山杀人案深感痛心

  浙江省高级法院负责人在向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作省高院工作报告时表示,对引起全国关注的潘华山故意杀人案深感痛心,称教训十分深刻。

  19日上午,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高院院长齐奇向大会作省高院工作报告。齐奇说,面对形势的深刻变化,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比如少数法官不公、不廉,甚至违法犯罪。特别是2010年7月以来,省法院机关先后发生了原立案一庭副庭长潘华山故意杀人、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童志兴重大违法违纪等案件,暴露出法院在队伍教育管理上还存在漏洞,监督制约机制还存在薄弱环节。

  2010年1月26日,杭州临安境内发生一起杀人案,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发现潘华山有重大作案嫌疑,于7月26日将其抓获归案。据查,此前的1月8日中午,潘华山与被害人钱某因官司发生口角拉扯,潘遂将其杀害,并分尸抛尸。案情披露后,社会舆论哗然。

  案发8个月后,杭州市中院判决潘华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0年11月25日,潘华山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

  “潘华山故意杀人案给全省乃至全国法院队伍带来了极为恶劣的负面影响”,齐奇表示,“对此,我负有领导责任,深感痛心,教训十分深刻”。

  据了解,目前,浙江省高院已经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实行了审判执行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办案地域回避等制度,凡违反禁令者一律调离审判岗位。同时,弘扬身边的先进人物、事迹,人人有震撼、有反思、有提高。(记者 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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