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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解释权”等霸王条款被指违法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2日15:08   CCTV《第一时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其中部分内容直指近年来社会反映强烈的 “霸 王条款”,类似“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货”“如遇损坏只赔偿同类胶卷”等不平等格式条款近被 列为违法条款。相关违法企业,将被处以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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