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大连10月19日消息(记者张四清 贾铁生)大连市昨天出台了“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房(含二手房)”的房地产新政,并从今天开始暂时实施。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目的就是打击炒房等房地产投机行为,限购令的推出将进一步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住房的居住功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精神,巩固大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政府及政府办公厅分别下发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大政发[2010]63号, 下称《规范预售通知》),以及《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大政办发[2010]143号, 下称《贯彻意见》)。
《贯彻意见》共有10条,主要内容包括:坚决遏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实行住房限购政策;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房地产税收政策;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全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等。《规范预售通知》共有10项措施,主要从提高预售门坎,建立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和备案,加强房产测绘成果审核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大连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本次出台的《贯彻意见》引人关注的是大连版的“限购令”。规定从即日起,大连市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政策,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业内人士分析,该《意见》的重点就是打击炒房等房地产投机行为,限购令的推出将进一步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住房的居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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