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楠)今天上午,国家发改委正式对外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从今天起一直到10月21日,开始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阶梯电价拟划分3档
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2倍。而我国居民用电价格低于工业电价,导致各类用户之间交叉补贴。《征求意见稿》指出,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制度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电力消费量分段定价,居民用电越多,支付的电价水平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满足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3个档次,电价实行分档累进递增。第一档电量按满足居民基本用电需求确定,电价维持较低价格水平;第二档电量反映正常合理用电需求,电价逐步调整到弥补电力企业合理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水平;第三档电量,体现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电价反映资源稀缺状况和环境损害成本。
对此,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称,从国内外阶梯电价的实践情况看,划分的档次越多,操作越复杂。经综合考虑,建议我国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档。鉴于第二、三档目标电价与目前实际电价水平差距较大,短期内难以到位,建议起步阶段致力于先建立机制,适当控制电价水平,保证大多数居民电价基本稳定。其中,第一档电价近期维持现行电价水平基本不变,并在3年内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价起步阶段提价10%左右,今后随其他行业电价的调整相应调整并略高于平均提价标准;第三档电价起步阶段每度电提高0.20元,今后按照略高于第二档调价标准的原则调整。
第三档电价最低拟涨2角钱
据统计,2009年全国户均用电情况为,110度可满足70%家庭用电需要;140度可满足80%家庭用电需要;210度可满足90%家庭用电需要;270度可满足95%家庭用电需要。记者在《征求意见稿》中发现,电量档次划分此次一共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第一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70%或80%的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确定,电价分别为保持基本稳定和每度电提高1分钱;第二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90%或95%居民用户的电量设置,每度电提价不低于5分钱;第三档为超过第二档电量,每度电提价不低于0.20元。国家发改委将根据本次征求意见情况,在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后,印发指导各地。各地阶梯电价具体实施方案,由省(区、市)人民政府按照指导意见确定。
居民电费支出影响不大
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对居民电费支出有何影响是很多居民都关心的问题。对此,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后,总体而言70%-80%的居民包括低收入和生活困难家庭的电费支出是保持基本稳定的。以全国平均水平为例,如家庭月用电量为90度,按方案一,每月电费支出不受影响;按方案二,则每月电费支出增加0.9元。如家庭月用电量为150度,按方案一,每月电费支出增加2元;按方案二,每月电费支出增加1.9元。如家庭月用电量为300度,按方案一,每月电费支出增加23元钱。按方案二,每月电费支出增加13.9元钱。可以看出,实行阶梯电价后,月均用电量在第一档电量以内的居民用户电费支出基本不变;月均用电量超过第一档的用户,用电量越少,增加电费越少,用电量越多,增加电费越多。
谈到预付费磁卡电能表如何执行阶梯电价这一问题,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电表主要有普通机械表、预付费磁卡电能表、远程自动智能电表等种类。其中,使用普通机械表的家庭用户占绝大多数;使用预付费磁卡电能表的家庭用户比重很小,不足4%,主要集中在北京、天津、河北等地。在预购电量时,由于其用电行为并未发生,无法按用电量执行阶梯电价。这部分用户可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以日历年为周期,按购电量执行阶梯电价。北京等地已研究具体实施方案,初步想法是,以年为周期,在第一档电量限额内所购电量,执行第一档电价;超过第一档电量且在第二档电量限额内的,执行第二档电价,依此类推。按第二、三档电价所购电量,年内若未用完可跨年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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