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出台20部司法解释
1987年浙江温州市苍南县农民包郑照起诉县政府,被称为“中国民告官第一人”。尽管这并不是中国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但通过此案,“民告官”制度获得了广泛宣传,民众的观念也开始转变。
行政诉讼法实施20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20部重要的司法解释,发布了18件重要的司法指导性文件和200余件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对正确实施行政诉讼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行政诉讼和解成新亮点
行政诉讼和解也是近年来出现在行政诉讼制度中的一个亮点。大量的事实证明,老百姓也愿意在行政诉讼中进行和解。
不过,也有很多人担心:行政诉讼中的调解如果不能被纳入法治的轨道,容易沦为行政机关甚至法院利用权势压迫行政相对人放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幌子。所以,当下亟需对行政诉讼中的调解建立法律规制。
修改行政诉讼法破困境
20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范围几乎涉及所有行政管理领域,案件种类达到50多种。
但是,当前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仍面临一系列困难和问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会长应松年教授直言不讳地指出:“行政诉讼法已到了必须修改的时候了。”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认为,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方面的功能必须进一步明确。此外,行政诉讼程序制度也应有所完善。应当在立案阶段,保证所有纠纷都能够顺利进入法院,而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也应适当延长。
专家普遍认为,通过行政诉讼法自身的修订和行政诉讼制度的逐步完善,这部法应有的积极作用完全可以发挥出来。
据《法制日报》报道
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自1989年行政诉讼法制定时起到2009年止的20年里,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共受理各类一审行政案件152万余件。原告胜诉率达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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