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记者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获悉,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纠风办在对2009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行专项督查中,有39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据省审计厅《关于2009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显示,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省审计厅组织对18个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抽查了119个乡镇8261户的档案资料,从抽审的结果表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农村危房改造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建成群众满意工程。危改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进展顺利,完成的效果比较明显,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疾苦,改善了居住条件。但由于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部分地方在政策执行、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5个县采取各种方式套取危改资金;有7个县(市)挤占挪用、滞留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极少数集中建设的危改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个人施工;补助程序不够公开透明,个别地方还存在优亲厚友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目前,有关地方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总体良好,有关部门依据审计结果追究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有39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作者: 实习生 刘耀尹 记者 刘坤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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