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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沅陵县规定干部任用提名先过审计部门审查

  红网怀化7月2日讯(通讯员 陈智敏 李青松)日前,湖南省怀化沅陵县出台了《沅陵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对各提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书面征求审计部门意见。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提名人选资格。该办法的出台,表明干部任用提名先过审计部门“审查关”。

  近年来,沅陵县审计局积极探索,创新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大力推进“先审后任、先审后离”,加大任中审计的力度。坚持在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任期内调动调整前,由审计部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2009年根据审计情况平调15人,续任16人,提拔2人,降职使用2人,诫勉谈话领导干部8名。

稿源:红网 作者:陈智敏 李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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