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专题 > 正文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蔡靖骉):中国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行政监察法的决定。
新修改的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受理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回复。”
该法还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