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福州范燕琼等3名网友诽谤案二审开庭

  新华网福州6月13日电(记者郑良)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诽谤一案,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于4月16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诽谤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范燕琼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游精佑、吴华英有期徒刑各1年。宣判后,3被告人均不服,分别提出上诉。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13日在该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诽谤案,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3上诉人的辩护人出庭为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进行了辩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被害人亲属、上诉人亲属、当地群众旁听了庭审。本案将定期宣判。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诽谤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