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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将退还中职学校贫困生等学费1.2亿元

  新华网贵州频道6月4日消息(记者王橙澄)贵州省将退还2009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退还学费资金总额达1.2亿元。

  为帮助全省中职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贵州在对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基础上,新出台了《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2009年秋季学期至2011年春季学期免学费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决定在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和民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对涉农专业全部学生,以及学校剔除涉农专业学生后,不低于注册在校生人数25%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方案》规定,对于农村失去双亲或双亲有严重残疾的学生,农村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学生,农村革命烈士子女,农村因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学生,农村残疾学生,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将优先免除学费。

  由于2009年秋季学期绝大多数中职学生已交纳学费,因此对于符合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学校将以现金形式将学费逐一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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