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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事后监督也是有效的

  主持人:好的,各位听众,这里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两会特别节目《做客中央台》。在我们节目播出的过程当中,您也可以登陆中国广播网、搜狐、和讯、网易、酷6的两会专题页面收看我们的节目视频,同时还可以在线给嘉宾进行提问。中国之声两会特别报告和《做客中央台》的最新内容,欢迎大家登陆中国之声的新浪微博(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t.sina.com.cn)随时关注。

  柯检,知道您要来,我们之前也咨询了好多法律界的专家,他们托我们向您带来一些问题。知道您从事过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的。我们知道,对于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等这样的一类案件,检察院是可以直接去立案侦查的。但是比如说涉及到很多民事、行政的纠纷,往往要等到判决以后,我们才能够进行监督。那么这样的话,势必造成我们监督工作是不是比较被动了?有没有可能考虑在制度上会有一个前移?

  柯汉民:原来我在检察院工作的时候,比较早了,是在民事行政检察厅工作过,对这方面的案件有一点体会,或者以前做过这方面的工作。这个问题,也确实存在的。目前检察机关对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监督,应当是以事后的方式。

  主持人:判决生效了。

  柯汉民:就是人民法院判决了,生效以后,公民如果说当事人感到不服,或者判决有错误,他一个是自己可以到法院去提出申诉,要求法院来启动再审。第二个方式就是要求检察机关通过审查,来进行抗诉。目前事后监督也好或者怎么样,它是目前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就是这么规定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行政诉讼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抗诉。目前检察机关一年对这类案件的抗诉数量也不小,一个是当事人向检察机关反映的,检察机关本身了解情况也发现的,这类案件有抗诉的。

  但这种情况,就是事后监督,监督的一种方式。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它有不同的地方。民事诉讼比如我们两人都去告状,都去打民事官司的,主体比较平等。你是对方当事人,我是这方当事人,表现形式我提起诉讼的,他是作为被告一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他可能跟民事双方的地位有点不一样。所以说法院对这类民事案件的判决,它是采取一种公平公正的方式,你俩人打民事官司,你举证、他也举证,你主张权利,他也主张权利,是相同的。法院就是处于一个裁决的角度,最后来判决这个案件。你哪一方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就判哪一边胜诉,这是平等的。这是它跟刑事诉讼最大的不同点,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根据诉讼不同的性质来决定一种事后监督的方式,在目前也是符合我们国情的,也是符合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特点的。如果说法院的判决,确实这个判决明显的不公,偏袒了一方,侵害了一方的利益,尤其是在民事经济官司当中,侵害了国家的重大利益,那么检察机关就过问,过问就是审查判决、了解情况。如果确实不行的,我就提起抗诉,来纠正这个判决。受到重大伤害的、明显伤害的一方在这里恢复,国家受到损害的利益得到弥补。这是我们的民事诉讼监督的思想。是这么一个情况。

  曹景行:现在我们社会当中已经进展到我们很多公共利益需要保护,涉及到的群体就不是一个单一的人,常常损害到我们整个社会的利益。在这个方面,涉及到公益诉讼方面,检察部门现在有没有可能更加主动的来维护公共利益你主动起诉?比如环保,环保现在未必有一个谁讲得出污水造成了谁谁谁某一个特定的人的特定的危害,但它明显就是造成了公共危害。

  主持人:伤害到了群体的利益。

  曹景行:那像检察部门,在这个方面能起什么样的作用?

  柯汉民:曹先生提的这个问题,也确实是社会目前现实存在的一些问题。在民事诉讼当中,在刑事诉讼当中,确实存在这种国家的利益、人民大众的利益,或者公民的公共的利益受到侵害的现象,也有发生的。对这个行为,目前法律没有规定检察机关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它只是事后监督,刚才我说的那种方式。检察机关目前也在探讨这方面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涉及到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了,你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国家检察机关,你不能不闻不问。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在探索这方面的问题,比方说主动去参与诉讼权,对一些受到很大侵害的一些案件,没人管了,那么检察机关可以动员一些相关的部门去提诉讼权。目前这方面的工作正在展开。

  主持人:现在有没有这样的例子?

  柯汉民:也有这方面的例子,这是个探索,但法律规定没有这么规定,它完全是凭着检察机关维护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公众利益这么一个角度来做的这些工作。这些工作咱们目前的法律规定的还不很明确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慢慢地探索,取得经验,来推动立法的完善和发展,这是我们的一个指导思想。边做边总结,目前只能是这么一个说法。

  主持人:柯检,我们每期节目到我们这儿来的嘉宾,最后我们会共同来完成一个小的游戏,我们这儿有三个信封,您先抽一个。

  柯汉民:好。

  主持人:里头有三道小问题,咱们一起来回答。第一个问题是如果要您重新选择的话,您最想选择什么样的职业?还是检察官这个职业吗?

  柯汉民:重新选择,我还是选择我这个职业。

  主持人:为什么?

  柯汉民:我喜欢我这个职业。因为作为一个检察官,应当说是比较神圣的,他责任也是比较重大的。检察官的职责,就是法律的维护者、社会的捍卫者、社会稳定的促进者。如果这些工作做得好了,对社会的贡献也是比较大的。但从个人讲,是个比较小的单位,但从整个检察官群体来讲,他对社会的贡献是比较大的,我喜欢我这个职业。

  柯汉民:会有挑战,会遇到一些你意想不到的困难、麻烦,首先坚定自己的信心,坚信我是正义的。在这种情况下,你遇到麻烦、遇到危险、遇到挑战也好,你都会从容地应对过去。

  主持人:第二个问题,您觉得自己最大的缺点是什么?

  柯汉民:缺点也很多,但是想一个代表性的缺点,我一下子想不出来。比方说我觉得我的一些知识面不够宽,作为一个检察官,合格的检察官,他各个方面,政治、经济、历史、哲学、文化、文艺,都要懂一点,甚至包括心理学,这方面的东西都该有。因为掌握了比较全面的知识以后,在工作中才能游刃有余,才能应付各种问题。比如说我们办理案件,要处理一些问题,如果自己的知识很丰富的情况下,你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采取不同的方法,你会处理得更妥当一点。所以这方面我还在努力。

  主持人:最后一个问题,今年您最想做成的一件事是什么?变成一个杂家?您刚才说了,各方面的知识都需要去涉猎。

  柯汉民:如果从工作上来讲,我想把我分管的工作做得更好一点。比方说我到高检来工作以后,我分管的一个比较重要的部门就是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我刚才在我们的访谈当中谈到的一个重点就是涉检信访的问题。涉检信访与社会稳定、社会各方面的利益、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这个问题如果处理好了,这种矛盾少了,那我心里就比较安慰一点。如果这方面工作自己做得好了,我刚才说了,每年检察院两会的一个考试,我们得的分数就会高一点,得的赞成票就会多一点。我在下面当检察长,我当了好几年的检察长,我每年都给人大做报告,我们各方面的工作如果都做好了,我们检察人的整个工作水平就上去了,人民群众就会更满意一些。

  主持人:您提到涉检信访,2009年过去的一年,涉检信访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是不是也意味着今年您的压力会更大?

  柯汉民:压力也更大,但是我们工作力度也会更大,取得的成绩我想也会更大。

  主持人:好的,谢谢柯检,谢谢曹教授参与我们今天的节目,同时我也代表本期节目的编辑王娴感谢大家的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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