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曲是捷
本报烟台3月4日讯记者今天从烟台市有关部门获悉,根据省纪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果的通知要求,烟台市纪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果的通知》。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了清理规范,对清理和撤销项目全部报审。今年1月,全省党群等系统、行政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已经向社会公布。为了减轻企业基层负担,决定市级(含)以下各级各部门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除了已公布的项目外,各级党委及其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各级政府及其直属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党委及政府各部门主管的报纸、杂志等,一律不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拒不执行上级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的政策规定,甚至弄虚作假、顶风违纪、擅自违规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进行通报和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