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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3月底将实施新型政策性计划生育保险制度

  中广网北京3月2日消息(记者许大为)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3时10分报道,从今年3月底开始,宁夏将实施新型政策性计划生育保险制度,符合条件的家庭将在养老、意外伤害、意外医疗等方面将享受政府更多政策支持。

  能够享受到这一政策支持的家庭包括:农村独生子女和“少生快富”家庭,以及需要做计划生育节育手术的农村育龄夫妇家庭。从宁夏人口计生部门初步统计数据来看,符合条件的家庭数量至少在5万户。但更准确的统计数据,还需要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自下而上汇总上来的《投保汇缴清单》为准。

  新型政策性计划生育保险包括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保险、计划生育手术保险3项内容。自治区和各县(市、区)政府对参加新农保的独生子女户和“少生快富”户,在地方财政统一补贴的基础上,再按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给予个人缴费补助。为独生子女和“少生快富”家庭18周岁以下子女提供意外和疾病身故、意外伤残、意外伤害医疗的综合保险,责任期限为1年。保险费为40元。意外伤残最高保额3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最高保额10000元。为计划生育手术对象提供因实施绝育手术直接导致的相关疾病,组织器官损伤、功能障碍或残疾、身故保险,责任期限为手术后3个月。保险费为30元,最高保额45000元。以上保费,按照山、川区有别的原则,由自治区和各县(市、区)政府按一定的比例给予全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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