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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公布大中城市房价调查方案

  中广网北京3月1日消息 (记者 季苏平)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5时51分报道,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发布公告,公布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国家统计局城市司在公告中表示,将认真研究社会公众和专家意见,并予以改进。

  调查方案主要包括总说明、报表目录、调查表式及附录四个部分。该方案明确了房地产价格调查目的、调查任务、调查城市和调查范围、调查内容和调查对象、调查方法、调查资料的取得和上报以及房地产价格指数编制方法。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销售价格、房屋租赁价格、物业管理价格、土地交易价格等。调查对象包括各级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房地产管理局、土地管理局、房屋土地交易中心等,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经营机构,物业管理企业,有关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部分居民。

  房地产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方式采用报表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为保证房地产价格指数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在选择调查单位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代表性强、兼顾不同企业注册登记类型、兼顾各种用途的房地产项目、兼顾不同地理位置的房地产项目。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新出台调查方案比原来的更加科学,因为统计工作非常繁琐和复杂,需要很多专业知识。在我国的统计工作中,由于历史原因,调查结果出现过一些问题,如调查失业率的时候,经常使用的是登记失业率,而且还是规模以上经济的登记失业率,这样把调查范围就缩小了。这次出台的统计方法还是为了更加正确,更加科学的去反映房价,为整个国家的调控政策来做一个基础,这也是近期国家统计局努力的一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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