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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原打黑支队长多次向文强行贿

  重庆原打黑支队长与黑老大同庭受审

  文/程维

  打黑支队长涉黑,那还打什么黑?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1日公开审理王小军等24人涉黑案,原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一支队支队长、打黑支队队长李寒彬同庭受审。

  色情“大亨”

  公诉方指控称,王小军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行贿罪,非法拘禁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逃税罪8项罪名。

  王小军在重庆黑道上靠搞网络赌场起家,自2001年以来,王小军先后纠集刘建兴、甘牛、宋渝及另5人组建网络赌博组织,开设网络赌场,2001年至2009年,该网络赌博组织获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人民币近2000万元,其中王小军实际获利人民币近600万元。

  2003年至2008年5月,王小军纠集贾洪伟等人在该市江北区开设了“明星97”赌博游戏厅和“啤酒机”赌场,王小军及其组织通过开设上述赌博场所,共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人民币300万余元。

  引人关注的是,王小军是该市涉黑案公布的数据中,组织卖淫获利最多的“黑老大”。2004年5月至2009年7月,王小军又先后纠集宋雁月、颜建等人,通过豪诚国际商务会所大肆组织数百名卖淫女多次进行卖淫活动,获取非法收入达人民币5900万余元。

  收买高级警员

  21日,原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一支队支队长、打黑支队队长李寒彬被控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王小军涉黑组织同案受审。

  这是该市自打黑行动以来,首次将“保护伞”与涉黑组织安排在一起审理,其他案件都采用了“另案处理”方式进行了分置。

  公诉方指控称,2004年8月至2009年,李寒彬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支队支队长,具体负责全市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工作。在明知王小军等人为涉嫌黑恶组织犯罪人员,仍然多次收受上述人员现金26万余元及烟酒等财物。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注意到,该市此前审理的其他多宗涉黑案的庭审显示,王小军还有其他保护伞,这些保护伞均为当地高级警员。

  除李寒彬外,从2004年5月至2009年,王小军多次向文强、彭长健、陈涛、黄代强(均已另案处理)和李寒彬等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128.41万余元,并利用其包庇和纵容,在较长时间内持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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