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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已有120余家法院将量刑纳入庭审

  法制日报北京2月19日讯 记者王斗斗 自2009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120多家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以来,全国法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效果良好,增强了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效制约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推动了公正廉洁司法。这是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的。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量刑规范化不但使量刑步骤变得明确起来,也使法官量刑的“内心活动”变得明白起来;不但使法官有了一个可供执行的办案标准,也使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有了一个可供比较的监督标准。由于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使得控辩双方对量刑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从而大大地增强了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效地避免了“暗箱操作”的现象和人为因素的干扰。

  从试点案件的情况看,判决结果与试点前的量刑情况总体上保持平衡,没有大起大落。而且,从个案量刑的情况看,量刑更加公正,个案之间、地区之间的量刑更加均衡。上诉率、抗诉率以及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大大降低,不少试点法院出现“零上诉、零抗诉、零信访”的情况。实践证明,改革后的量刑方法简单明了,量刑标准清楚明确,量刑审理程序简便易行,不但没有影响办案效率,而且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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