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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于近日实施并印发
本报1月11日讯(记者 兰玲 通讯员 张颖)为了全面、迅速、有序地对草原火灾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近日,《山西省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实施并印发。今后,火灾持续72小时以上,或特别重大草原火灾发生在重点风景名胜区周围,将启动重特大草原火灾应急响应。
按照受害草原面积和伤亡人数,草原火灾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特别重大(Ⅰ级)火灾指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的草原火灾。
草原火灾的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四级。当草原火灾达到特别重大,或火灾持续72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或严重威胁居民地及重要设施,或在省交界处和重点风景名胜区时,省指挥部迅速启动省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