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2月30日消息 (记者冯会玲)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18时43分报道,公安部近日正式下发《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建立健全严格查处酒后驾驶的长效工作机制。
2009年8月15日,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4个多月来,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钊:截止目前,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0.4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1万起,占查处总量的13.6%;共罚款处罚30.4万人次,暂扣驾驶证27.3万本,行政拘留3.7万人次。因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7%、39.6%。
专项整治行动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自觉抵制酒后驾驶的理念已渐入人心,但不能忽视的是,因酒后驾驶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仍有发生。8月15日以来,全国发生因酒后驾驶导致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5起,死亡55人。
公安部近日正式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严格查处酒后驾驶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四个“更加注重”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严格查处酒后驾驶的长效机制。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钊:第一是更加注重严格查处。做到该暂扣的一律暂扣、该拘留的一律拘留。第二就是更加注重常态管理,常态管理要求各地不但要根据酒后驾驶这种行为的高发时段、高发地段、高发区域继续不定期地组织查处酒后驾车的统一行动;第三方面更加注重部门的联动,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驶的或者涉及公务车辆的,抄告其所在单位,同时一律抄告纪检、监察部门。第四个方面是更加注重源头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