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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镇女职工医保缴费年限降为25年

  华龙网12月22日19:10分讯 (数字记者 陈丹) 男女退休时间不同,但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年限却一样。明年起,这一“不公平”状况将得到改变。今日下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重庆城镇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由原来的30年降低为25年。 

  2003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对缴费年限做出规定,2002年1月1日后按法定条件、法定程序退休的参保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为30周年。 

  但由于男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相差10岁,很多女职工尤其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女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时达不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据统计,该政策实施以来,重庆共有3.35万人补交此项费用,其中女职工占86%。 

  为让基本医保缴费更合理,我市将2010年1月1日后按法定条件、法定程序退休的重庆城镇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由原来的30年降低为25年。在此前退休的缴费年限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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