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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案被捕律师曾当庭恐吓检察官

  重庆打黑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龚刚模辩护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捕。此事立即引起全社会的强烈关注。北京市律师协会15日紧急组成由副会长张小炜带队的五人小组赶赴重庆进行调查。

  最新进展

  北京市律协派五人小组赴渝调查

  针对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捕一事,北京市律师协会15日紧急组成由副会长张小炜带队的五人小组赶赴重庆进行调查。据了解,“律师权益是否受到侵犯”将成为调查重点之一。

  据悉,李庄是在北京被重庆江北区公安局办案人员控制,并带回重庆的。北京市律协于14日收到了重庆市江北公安分局的逮捕令,同时收到逮捕令的还有李庄所属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据介绍,北京市律协此次派出的五人中包括律协副会长张小炜及秘书长李冰如,此二人都是刑法方面的知名律师。

  北京市律协发言人15日表示,坚决支持重庆警方的依法打黑行动。“如果公检法机关的处理意见能认定违法,北京市律协将积极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理,掉消李庄的职业资格,但如果发现案件中有需要维护律师正当权益的工作,北京市律协也将积极启动维权程序。”

  昨日,有律师指出,重庆警方作为涉案单位应回避,国家有关部门应介入调查。

  事件背景

  李庄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今年6月,在重庆打黑中落网的龚刚模被指控涉嫌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重罪。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受龚刚模亲属委托为其辩护。

  近日,龚刚模检举并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李庄在重庆行使辩护人职责时,帮助被告人与他人串证,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刑讯逼供等谎言,并唆使其向法庭提供虚假供述予以翻供。

  12月13日,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三方说法

  律师李庄:“我没罪”

  15日下午5时,记者在重庆市某看守所内采访了涉案律师李庄。李庄说:“我没罪。”

  在经过有关方面许可并经李庄本人同意后,记者在看守所会见室采访了李庄。李庄在回答记者关于他在此案中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提问时说:“完全没有,我的一切行为都在《律师法》赋予律师的职责、权限和义务框架内。”他说:“打黑我举双手赞成,但打黑不能毁在程序正义上。我愿意用我的自由换取中国法治建设进步一小步。”

  警方:查明四方面违法违规证据

  15日,重庆警方有关人士表示,“查明李庄在重庆行使辩护职责期间,存在四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一是“向龚刚模宣读同案犯笔录”。据警方调查,李庄在11月24日会见龚刚模时,“将两至三份犯罪嫌疑人的笔录念给龚听。”

  第二是“教唆龚刚模翻供”。

  据警方调查,12月4日,李庄会见龚刚模时教他在一些事情上说不知道,“就三个字完了,别的不要多说。”

  第三是,“唆使龚刚模谎称被刑讯逼供”。

  第四是,“教唆龚刚模配合其扰乱庭审秩序”。

  据警方调查发现,在两次会见中,李庄对龚刚模说,他会在开庭时提出休庭,鉴定龚的伤情,“如果法庭不予采纳,我就当庭离开,让法院开不成庭。按规定来说法庭会要求你3天以内另行委托律师,如果不委托法庭就为你指定律师。你要记得一点,坚持只要我给你辩护,法院就开不了庭。”

  检察官:批捕不是依据龚刚模孤证

  记者15日采访了批捕李庄的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久红。

  记者问:“李庄和龚刚模会面中的情况,是不是通过监听、录像等方式获得的?”

  “不是。是龚刚模个人检举,之后经其他证人作证形成的证据链。”陈久红说。

  对于社会质疑“12日拘留,13日批捕,为什么批捕特别快”,陈久红检察官说:“批捕时间较短,是因为李庄被拘留前,龚刚模的检举已经有了,其他证人的证据也已经形成,所以审查就比较快。李庄是13日凌晨被押回重庆的。13日上午我们接到了公安机关的申请书,然后我们询问犯罪嫌疑人李庄本人后,就批准了逮捕。”

  陈久红告诉记者,检察官问李庄:“是你告诉龚刚模他被刑讯逼供呢,还是龚刚模自己告诉你,他被刑讯逼供?”“当时,他就不回答。”陈久红说。

  据介绍,12月10日至今已有20多名相关人员陆续被传唤作证。

  同案律师

  涉案重庆律师发致歉信:

  “我让律师这个职业蒙羞”

  15日,与李庄一起为龚刚模辩护的重庆律师吴家友向重庆市律师协会发出了一封公开的《悔过致歉信》。

  吴家友在信中说:“作为重庆的一名律师,本应遵循律师执业操守,然而在和李庄律师一起参与代理龚刚模涉黑案件过程中,我自己出现了违法违规行为。”

  “我的行为超越了法律底线与良知,让自己和律师这个职业蒙羞,我从内心真诚悔过。”

  吴家友现年37岁,2000年离开公安队伍从事律师行业。在龚刚模被捕后,龚的家人找到吴家友,让他与李庄一起为龚辩护。

  吴家友说:“李庄最重要的一个事情就是叫我去收买警察,让他来证明龚刚模遭到刑讯逼供,以达到推翻口供的目的,逃避法律的制裁。但是后来我拒绝了,我没有收买任何警察,因为这是严重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也想过肯定不可能实现,最关键的是做这种事情直接就触犯了法律,可能涉嫌犯罪,不敢去做也不愿去做。”

  吴家友说:“有一次在一个宾馆里,有李庄律师,有我,有李庄的律师助理,还有龚刚模的弟弟在一起聊天,李庄就叫龚刚模翻供,如果不翻供的话,龚刚模就死定了。我就开玩笑说,你胆子也太大了,重庆律师可不敢这么做,这么做危险性太大了。”

  背景资料

  李庄其人

  李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易网2007年全国百强律师排行榜第二位。

  记者从市律协了解到,李庄律师自1993年从业以来一直在河北执业,2002年来到北京执业。

  在北京执业期间,他没有受过行业处分。康达律所网站显示,李庄是康达律所合伙人之一,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多年来曾为十余名职务犯罪和暴力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作无罪辩护,并使他们得到了无罪释放,使得近百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得到了从轻和减轻处罚。

  相关链接

  李庄曾当庭恐吓检察官

  记者注意到,李庄是正义网刊发的报道《河北一老总涉嫌侵占1千万被判无罪 检察官遭律师恐吓》中提及的辩护律师。 

  2004年,京津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向宁因离任审计,被查出侵占公司资金及售房收入共计约1000万元。公安机关经长达六个月多次侦查,检察机关认为证据确实充分,2004年8月廊坊市广阳区检察院指控王向宁构成涉嫌职务侵占罪。 

  但是,蹊跷的事情发生了——王向宁的辩护律师李庄在法庭多次声称,他已向有关领导讲过本案情况,领导的态度很明确,表示同意我方意见。

  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历时3年,历经7次开庭审理。2009年6月5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王向宁构成职务侵占的四起事实均证据不足,判决被告人王向宁无罪。 

  该案公诉人曾披露在起诉过程中一直压力很大,甚至受到辩护律师恐吓、威胁:2009年4月2日开庭审理结束后,律师李庄对公诉人李春蕾(广阳区检察院女子公诉科科长)说:“你现在对我服软还来得及,将来国家赔偿时我还可以给你求情,否则我让你做不成检察官。”公诉人员走出法院后,李庄突然驾车向人行道上的李春蕾撞过来,被书记员制止后停车,然后驾车快速离开现场。 

  女检察官李春蕾说:“此案经过3年的公诉,得到这个结果,令人震惊,但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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