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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要求各部门暂停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通知要求和省委八届七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转变职能,改变作风,切实减轻基层和群众的负担,让各级领导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从严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中央有关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现象仍然十分突出,尤其是年终岁首,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接踵而至,让基层疲于应付,干扰基层正常的工作秩序,基层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和清理。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及省委八届七次全委会精神的要求,深刻认识从严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健全完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使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通知强调,暂停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从即日起,除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央及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在我省开展的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外,一律暂停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当前,省委、省政府正在抓紧制定严格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待意见出台后,各级各部门再根据意见的要求组织开展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以及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可以撤销的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坚决撤销;凡可以合并的、内容相近的一律合并;凡脱离实际的、流于形式的一律撤销;对有利于推动工作、确需保留的,应报当地党委、政府审批后方可进行。经批准的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改进考核评比办法,尽可能采取“一个口子、一种办法、一套班子”集中统一进行,缩短时间,控制规模,增强考核实效。

  通知要求,严肃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工作纪律。省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全省开展的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必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分别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审批。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领导进行严肃处理。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开展的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进行,不得擅自扩大范围、随意增加内容,不得“搭车考核”或“越权考核”。在检查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得接受受检单位的礼品和礼金。部门和系统内部的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打扰基层党委、政府的正常工作,不得要求基层党政领导陪同。违反者,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和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通知最后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通知的各项要求,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省委、省政府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部分地区和部门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重点督导。

  记者 张雪飞(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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