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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宁波11月14日电 (记者 曾祥生) 记者今天从浙江省宁波市检察院获悉,由该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宁波日报社原社长张秉礼(副厅级)受贿案,该市中级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张秉礼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08年4月,张秉礼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5次收受有关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王某所送现金人民币34万元。2000年,张秉礼还收受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马某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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