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11月1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赵仕芳)今天记者从海南省卫生厅获悉,本省65岁以上患有慢性病(肺心病、哮喘病、糖尿病)的老年人(包括外地常住海南省老人),患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的老人可优先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
满足年龄条件且想要接种疫苗的老人,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或病历)。于2009年11月20日前,到居住地最近承担甲流疫苗接种任务的接种预防接种门诊申请接种。
相关工作将严格执行“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有子女的老人请由家人陪护接种,并在接种前阅读“知情同意书”,由老人及其子女签字后才给予接种,不识字的老人按手印;无子女老人由街道居委会干部陪同并告知老人“知情同意书”,由老人签字或按手印后,在街道居委会干部见证下,给予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