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 吴立成
在相关权益、责任等问题没有厘清之前,民众质疑声自然在所难免。
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首次突破了万亿大关,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在该司今年的工作计划中称,今年将抓紧制订住房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住房等建设试点方案。据悉,北京、上海等地方政府已经开始着手制定相关方案。但此举却遭到法律界及房地产业内人士的质疑,部分民间声音更是旗帜鲜明地提出“凭什么用我的公积金建经适房”的质疑。(10月2 1日《中国广播网》)
据报道,截至2008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20699.78亿元,缴存余额为12116.24亿元。因此,在“如何盘活闲置公积金”问题上,今年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就表示,即将启动闲置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的试点工作。这从表面看来,似乎是件于国于民都有利的事情。但出乎意料的是,此举却遭遇了法律界、地产业内人士以及民间质疑声。
在房价高企不下、多数民众都无力买房的社会背景下,令人纳闷不解的是,用来保障百姓住得起房的住房公积金却有上万亿之巨额结余,以致于有关部门都在打其主意。然而,按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由此可以推之,利用住房公积金建设经济适用房,把其充当 “第二财政”使用,显然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政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此举应当慎之又慎,以免将来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况且,目前的经济适用房政策正在遭受越来越多的社会质疑声,其公平、公正、可行性有待考验。事实显示,某些地方,经济适用房正在演变成“关系房”、“特权房”,而对普通民众却是可望不可及。在如此情况下,贸然使用公积金建经济适用房,一旦房子滞销或出现其它意外情况,资金安全谁来保障,投资收益又将如何计算分配?这无疑都是民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在相关权益、责任等问题没有厘清之前,民众质疑声自然在所难免。
那么,政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又该如何应对“凭什么用我的公积金建经适房”的民众质疑声?据了解,住房公积金之所以存缴速度远远超过开支速度、结余严重过剩,根本原因在于,目前过多繁琐的公积金使用程序以及过高的使用门槛。与之相对的则是,万亿公积金闲置背后的民众“买房难”之痛。由此可知,简化健全目前的公积金使用制度及程序,或许比“ 公积金建经适房”更为迫切、管用,也更得民心、更合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