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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法拟禁止公民在两地同时担任人大代表

  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 (记者周婷玉、邹声文) 一个公民是否可以同时担任两个地方的人大代表?对此,27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相关规定予以明确。

  草案规定,“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互不隶属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同时,草案还增加一项规定,明确,“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情况”。

  根据一些地方选举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关部门建议,应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候选人要填报是否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外国国籍等情况,以便组织上掌握情况,依法处理;还应对一个公民是否可以担任两个地方代表问题予以明确。据此,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上述两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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