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4日电 大公报援引台湾媒体及中通社消息称,陈水扁家涉及“国务机要费案”、竹科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洗钱案、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给款案、前101大楼董事长陈敏熏人事案。台北地院九月十一日宣判扁案,陈水扁、吴淑珍遭重判无期徒刑,全案十三被告均有罪,原订于二十三日将全案移审高院,因二十一日被告马永成、林德训委任律师至台北地院紧急阅卷,二十二日下午阅卷完毕,移审时间因此延到二十四日。
81位法官抽签分案
高院接案后,将由九十一名法官扣除院长、发言人及力霸案三位承审法官与重病、届退休等共十人,由八十一位法官参与分案抽签,分案完毕后,高院会立即举行移审庭,决定是否让扁停押。台湾高检署三位检察官两周以来已详细阅读相关卷证,准备在陈水扁延押庭上应战。
据了解,高院已另辟候审室,供扁移审到高院时使用,并重新规划押解扁出庭的路线,让扁走法官通道,可隔绝与其它人犯及民众接触机会,确保扁的安全。据透露,高院除已要求移审当天所有法警非必要不得休假外,台北市警方为避免民众滋事,将至少动员一百五十名警力维持秩序。
检辩双方均提上诉
扁案一审判决后,包括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都上诉,而马永成、林德训也认为自己没贪钱却被重判,坚持上诉,还有前力拓营造负责人郭诠庆也上诉。至于特侦组因原审判决就被告陈水扁、吴淑珍、陈镇慧、蔡铭哲、郭铨庆、陈致中、黄睿靓等七人涉及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及洗钱防制法两罪间,认有牵连犯之的裁判上一罪关系部分,适用法则不当因此决定上诉。
| 陈水扁案起诉与一审宣判结果 | ||||
| 涉及案件 | 起诉罪名 | 求刑 | 一审宣判 | |
| 陈水扁 |
机要费案 龙潭购地案 洗钱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收贿 洗钱 |
最严厉制裁 |
无期徒刑 罚金2亿(新台币,下同) 褫夺公权终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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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夫人 吴淑珍 |
机要费案 龙潭购地案 南港展馆案 洗钱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收赂泄密 洗钱 |
从重量刑 |
无期徒刑 罚金3亿 褫夺公权终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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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珍之子 陈致中 |
洗钱案 | 洗钱 | 从重量刑 |
判2年6个月 罚金1.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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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珍之媳 黄睿靓 |
洗钱案 | 洗钱 | 从重量刑 |
判1年8个月 缓刑5年 罚金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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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府”前秘书长 马永成 |
机要费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
减轻或免刑 |
判20年 褫夺公权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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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办公室前主任 林德训 |
机要费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
减轻或免刑 |
判16年 褫夺公权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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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办公室前出纳 陈镇慧 |
机要费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
免刑 | 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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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珍兄 吴景茂 |
洗钱案 |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2年 缓刑5年 罚金3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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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珍嫂 陈俊英 |
洗钱案 |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2年 缓刑5年 罚金3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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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珍同学 蔡美利 |
洗钱案 |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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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美利弟弟 蔡铭杰 |
龙潭购地案 洗钱案 |
收贿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2年 褫夺公权1年 缓刑5年 罚金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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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美利弟弟 蔡铭哲 |
龙潭购地案 南港展览馆案 洗钱案 |
收贿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2年 褫夺公权1年 缓刑5年 罚金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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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麒负责人 郭铨庆 |
洗钱案 |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3个月减为 6个月 褫夺公权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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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科管理局前局长 李界木 |
龙潭购地案 | 收赂 | 减轻或免刑 |
判6年 褫夺公权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