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王海青
今报郑州讯 昨天上午,省高院召开了一场听证会,邀请6名人大代表、法学专家和银行代表讨论一起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上访案件,会议的“座上宾”是一对上访夫妇。
据了解,这是我省首次尝试利用听证会的方式处理上访案件。
【案情】被拖欠工程款连年上访
灵宝市的王老先生夫妇是“老上访户”,他们昨天坐在圆桌一端,另外一端坐着案件的3名被执行人:灵宝市西闫乡西邱村委会、东邱村委会、水泉城村委会的代表;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以及被邀请的专家、代表分别围桌而坐。同样是讨论案情,却没有法庭上的拘束。
案情为:1996年,王老先生承包了一段道路改建工程,工程总造价140万元。工程完工后,3家村委会支付了73.96万元,因为对方拖欠工程款,王老先生和3家村委会打起了官司。
1997年8月,经三门峡市中院调解,王老先生和3家村委会约定,到1998年3月26日前,3家村委会分三次付清拖欠工程款共59万余元,逾期双倍计收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2000年5月,三门峡中院从3家村委会执行了47万元交给王老先生。
此后,法院又为王老先生执行了33万元。但王老先生夫妇认为,他们近10年的债权利息尚未全部执行完毕。
昨日,与会的人大代表、法学专家和银行代表一致认为,本案没有执行完毕,最关键的是对利息的计算方法:已经执行的款项中,是先还本还是先还利息?这10多年中,银行利率多次调整,未执行完毕的款项该如何计息?
按照“先还息后还本”的方法,省高院审委会的计算结果是,截止到今年8月,本金和利息还有20万元没有执行。但三门峡市政法委认为省高院审委会做出的“先还息后还本”的意见不妥,应当“先还本后还息”,这样得出的结果是已经多执行了3.5万余元;但为了稳定,愿意补偿王老先生夫妇10万元。
【省高院】要给当事人一个明白
“本金都还不清,利息怎么还?”人大代表路明旺认为。但截止到昨天,王老先生夫妇已经得到154万元,工程款已经拿到了大部分,而且是为乡亲们修路。
法学界代表靳建丽认为,省高院“先还息后还本”的计算方式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王老先生的利益。
王老先生表示,对这种听证方式很满意。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梁红照说,举行听证会就是为大家搭建一个平等对话、多方参与的平台,把观点亮在桌面上,给当事人一个明白,最终达到息诉罢访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