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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儿子曾任官邸总管可能涉贪污罪

  新华网消息 据台“今日新闻”报道,扁案被告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等6人声请认罪协商,台北地方法院4日开庭,特侦组全部不同意。资深媒体人张友骅透露,陈致中不仅仅涉及洗钱罪和伪证罪,在2006年8月至2008年5月,他是有给职的扁官邸的总管,如果扁家转移出去的钱是不法所得,陈致中就不只洗钱罪,还是贪污共犯。

  

  根据中评社报道,张友骅8日晚上在政论节目上指出,陈致中当扁官邸总管是正式聘任,是机要职聘任。他接任总管后,介入了亚太固网案,因为红衫军事件,他也介入了官邸搬钱,在2006年9月陈致中就开始处理扁家资产转移。

  报道指出,他建议特侦组应该调阅资料,详查2006年8月至2008年5月间,是否每一个进入官邸送政治献金的人,都需要经过陈致中同意?他又提醒特侦组,陈致中在官邸总管任内,去了日本几次?去了美国几次?转移多少钱出去?如果查明这些钱是不法所得,陈致中的罪名就不仅是伪证罪、洗钱罪,还是贪污共犯。

  另一位政治评论家胡忠信则向陈致中喊话说,有一名公义人士已取得陈致中在海外资产的资料,希望陈致中赶快找特侦组把海外资产情况说清楚,否则,公义人士将会透过他把资料公诸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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