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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工程实施生态专项保护

  本报讯 近日在武汉召开的“中科院大型工程生态安全学术研讨会”上,国务院三峡办相关同志表示,为保护三峡工程生态环境,三峡办正在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试点示范专项计划,涉及湖北省兴山、秭归、夷陵、巴东等地区。

  据悉,该专项实施了“7+1”试点示范计划,“7”即库区消落区环境治理、支流水华应急处置与长效防治、农村截污处理(面源污染防治)、城镇截污处理(点源污染防治)、支流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建设、库岸带生态屏障建设、生物物种多样性保护,“1”即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效能评估与完善。

  据介绍,“香溪河水华研究与应急治理”项目已立项,由中科院水生所等单位负责科研,环保厅等单位负责水华应急处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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