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7月30日电 台北地院审理扁家四大案,陈水扁部分已经辩论终结,不过,公设辩护人在陈水扁辩结后,29日清晨第二度向合议庭声请扁停止羁押。合议庭将等扁案被告全部辩结完毕后,再依法作出裁定。
29日清晨1点30分,在陈水扁辩结后,合议庭准备退庭之际,公设辩护人曾德荣当庭提出陈水扁的新旧两本“护照”,向合议庭声请停止羁押陈水扁。
合议庭依据规定,认这两本“护照”并非扣押物,马上将两本“护照”当庭发还给公设辩护人,表示近日会针对公设辩护人的声请,另作出裁定。
其实,公设辩护人在28日下午庭讯中,就已经当庭声请停止羁押,但因检方有意见而作罢。当时公诉主任检察官林勤纲,以目前正进行言论辩论程序,因此公设辩护人所声请停止羁押,系属实体外的程序,唯恐干扰到正常的讼诉程序,故不宜在被告辩结时提出声请。
因此,公设辩护人一直等到陈水扁作完最后陈述后,再向合议庭声请停止羁押。但由于扁案尚有陈镇慧等被告尚未辩结,合议庭将等到扁案被告都辩结后,再作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