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华均所遇情形类似,但比罗有仲更绝望:省高院已经驳回他的再审申请。他准备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失败,再向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最后用人单位不必为职业病工人担全责的判例时有出现。
雷胜利,1992年即开始在珠宝厂打工,几易其主,2004年2月进入“海丰金盛”做切粒。2006年6月份,公司组织体检,雷被查出疑似尘肺。到省职防院检查,结果是矽肺一期。私下协商未果,又不服劳动仲裁,他最后将公司告上法庭。
今年5月份,一审判决下来:雷胜利被确诊为矽肺一期时,只在“海丰金盛”工作两年6个月,按照宝石行业矽肺发病特点,不会是这么短时间内形成的,而是多年在多家宝石厂接触粉尘所致。对于患病这一后果,资方只承担30%的责任,另外70%的责任在雷胜利。21万元的后续治疗费,资方只需向雷支付6万多。
“2004年进厂时体检,没问题,2005年体检,也没问题。”雷胜利想不明白,在公司不能证明他的矽肺是由先前哪家用人单位所造成的情况下,法院为何会有如此判决。
作为矽肺维权者的标杆式人物,冯兴中幸运得多。
冯兴中是最早一批来自四川的珠宝工人,1990年入行,1993年到“惠东高雅”做切粒工,在这里收获了爱情和两个儿子。2000年工厂组织体检,老板说他有肺结核。回老家休养两年后,咳嗽、胸闷越来越厉害,去成都的医院检查,才知是矽肺,并且已到二期。
此时,“惠东高雅”已搬到海丰,并且更名为“海丰高艺”,妻子也随厂到了海丰。
面对前来索赔的冯兴中,“海丰高艺”否认与“惠东高雅”是同一家厂。为取证,冯绞尽脑汁,他叫妻子以回乡给孩子办户口为名,让公司行政部出个“海丰高艺与惠东高雅是同一个厂”的证明。如愿。
冯兴中一纸诉状递到海丰县人民法院,起诉“海丰高艺”,结果被以“惠东高雅”与“海丰高艺”不是一家厂为由驳回。到汕尾市中院上诉,败诉;申请再审,败诉。
冯兴中改变策略,将司法诉讼挪到惠东,除“海丰高艺”外,还把“惠东高雅”及其中港投资方列为被告。这次,一二审法院认定“惠东高雅”和“海丰高艺”是同一家厂,总计判赔46万余元。虽然最终是以接受调解的方式了结官司,但谁都知道,他赢了。
最后用人单位改头换面后,仍然要为职业病工人负责。
广东省劳保厅2008年10月起施行的一则新规令冯兴中不安。新规规定,职工离开职业病发生单位2年内被诊断、鉴定为患职业病的,其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并作出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相关待遇费用。
“这个规定貌似保护了职业病工人,实际上是在制造维权障碍。”冯兴中说,职业病潜伏期长,很多不止两年。
两次判决迥异在律师曾凡新看来,苏明国一案,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如此悬殊,说明在工伤索赔案中,司法实践的处理存在巨大争议和分歧
即使工伤认定不被推翻,到法庭上能得到什么,罗有仲毫无把握。
冯兴中成功索赔的故事曾给罗有仲极大激励,但新近发生的苏明国的判例让他不敢乐观。
苏明国,蒋华均的姨表弟兄,2002年10月进入“东莞松源”做切粒工。因为工作出色,老板让他专做大石料。石料越大,粉尘也越多,一天下来,头发和衣服都是白色的。
2004下半年开始,苏明国感觉全身乏力,经常感冒,一感冒就咳嗽胸痛。2005年3月,他重感冒,咳嗽得厉害,去医院检查,医生说肺上有问题,可能跟工作环境有关系。两个月后,公司带他去省职防院去检查,诊断为矽肺一期。2006年8月去复查时,矽肺已从一期转为二期,后被认定为四级伤残。
2007年3月,苏明国向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庭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主要有:一是工伤赔偿,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等;二是民事赔偿,如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等。
仲裁的结果是,苏明国的请求全部被驳回:“东莞松源”为苏买过工伤保险,作为四级伤残劳动者,苏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由工伤基金支付;至于民事赔偿,如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等,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苏明国不服仲裁,将“东莞松源”告上法庭。2007年12月,一审判决书下来:工伤赔偿和民事赔偿要求得到支持,总计可获赔63万。
“东莞松源”不服一审判决,向东莞市中级人民上诉。2008年11月,二审判决书下来,与一审结果迥异,与仲裁内容基本一致。
苏明国不服判决,今年年初向广东省高院提起再审。与罗有仲一样,他至今没收到任何回音。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则称,“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师曾凡新说,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工伤在用人单位责任范围内,以完全的工伤保险覆盖了民事损害赔偿。只有在发生第三者侵权的情况下,劳动者才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曾凡新看来,苏明国一案,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如此悬殊,说明在工伤索赔案中,司法实践的处理存在巨大争议和分歧。
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的判决结果,让苏明国对司法的公正性深表怀疑,“感觉案子变成了人情案、金钱案。”
被矽肺维权者视作榜样的冯兴中,他两次胜诉的判决书中,法院只支持工伤赔偿部分,如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民事赔偿要求则被驳回。
事实上,情节严重的矽肺案,用人单位不能一赔了事。
1993年,浙江温州人陈益校、王运福等人合伙,先后招募200多民工前往辽宁挖隧道。高浓度的粉尘作业环境,使绝大多数民工患上矽肺病,其中有9人死亡。2001年,受害者向法院起诉,索赔2.08亿元,成为中国最大的矽肺病案。稍后,浙江地区检察院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对陈益校、王运福提起公诉,陈获刑7年,王获刑5年。王刑满获释后,因拒不执行赔偿,王又被判刑3年。
漫长的官司
当年一起被赶出厂的11人中,已有3人死去,包括一个20岁刚出头的。住在不足十平方米的棚子里,蒋华均夫妻俩今年的目标是有饭吃就好
维权6年,罗有仲仍在跋涉中,不知道终点在哪里。
自离开“海丰环球”后,罗有仲每天只是买菜做饭扫屋子,全靠妻子每月1000来块的工资维持生计,除去房租费、伙食费等,所剩无几的钱几乎都用在维权上了。
去省职防院做鉴定,到省人大、省政府上访,罗有仲曾多次前往广州。为省下住宿费,他一般坐凌晨1点左右的晚班车,5点左右到广州,上班时间正好到目的地。下午或晚上,坐车返回海丰。
罗有仲租住在一处像迷宫一样的棚户区,左邻右舍全是外来工。在他10平方米左右的屋子里,最值钱的电器是一台14英寸的电视,两年前花200块买来的。他最喜欢的节目是中央台12频道每晚7点播出的《法律讲堂》。
重病在身,罗有仲从没到医院好好治疗。他能做到的是,嘴巴发苦时吃块冰糖,遇到呛鼻气味躲着走,觉得要感冒时赶紧吃感冒药。医生告诉他,矽肺病最怕重感冒。当年一起被赶出厂的11人中,已有3人死去,包括一个20岁刚出头的。
在矽肺维权者中,像罗有仲一样窘迫的人占多数。
蒋华均靠妻子卖凉菜来过活。金融危机下,很多工厂减产乃至停产,外来工大大减少,凉菜生意大不如前。住在不足十平方米的棚子里,夫妻俩今年的目标是有饭吃就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前提是,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曾凡新说,当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或工伤认定还未尘埃落定时,很难申请先予执行。而罗有仲、蒋华均等,恰恰是这种情况。
贫病交加中,矽肺维权者还要经受漫长的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的考验。
职业病诊断、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待遇等行政程序,即使顺利,也要3个月到半年时间。如果资方不认可工伤认定,接下来便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如果劳资双方认可工伤认定,一般要先裁后审,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当事方不服仲裁结果时,其中一方才能提起诉讼,而此时提起诉讼的往往是劳动者。
这套程序,罗有仲、蒋华均走了6年,还深陷于行政诉讼中。
马拉松式的局面有望改变。国务院法制办准备修改《工伤保险条例》,7月25日至8月15日,就修改意见稿在广征民意。
意见稿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现行条例规定,在工伤争议处理程序中,提起行政诉讼前必须先进行行政复议;意见稿规定,在发生工伤争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意见稿简化了存在劳动关系争议的工伤认定程序:现行条例规定,存在劳动关系争议的工伤认定案件在申请工伤认定前,需要先就劳动关系进行仲裁;意见稿规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可以不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和行政复议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冯兴中看来,即使劳动关系不存在争议,在职业病索赔案中,劳动仲裁也是多余的。
冯兴中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来确定赔偿金额,只能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有限的几个项目中取舍,劳动者一般很难满意,最后还得走司法程序。
海丰县劳保局仲裁办一名工作人员也表示,劳动仲裁意义不大。
意见稿还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结论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这一规定一旦付诸实施,意味着罗有仲等人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改变与被改变加工珠宝的小作坊多了起来,除尘被广泛重视。在这些小作坊老板看来,“大公司把活包给我们,既能压低成本,又能免去职业病的风险,很划算”
珠宝业改变了矽肺工人的命运,矽肺工人也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珠宝业。
从海丰县城前往可塘镇的公路边上,一间10平方米左右的平房内,沿墙摆着四五台小机器。这是可塘镇成百上千个珠宝小加工厂中的一个。
指着看似简单的设施,老板陶克俊能说出一堆好处:
切粒机的刀片上方有根细水管,切石头时,拧开水龙头,水会不断流到刀片上;每台切粒机上盖一块玻璃,两侧插两根十几厘米粗的蓝色塑料管,通向一尺粗的白色钢管;两个门,一扇窗,一个吊扇。目的只有一个,除尘。
“以前,根本没有这些,一开工,像大卡车从沙石路上开过似的,全是粉尘。”陶克俊说,知道有矽肺后,不论规模大小,珠宝厂都开始注意防尘,她更是如此。两年前,她丈夫被查出是矽肺二期。
在陶克俊记忆中,2004年前后,类似的小加工厂在可塘多起来。老板绝大多数曾在珠宝厂打工,原先在厂里做什么工,出来后就开什么厂。一个看一个,到现在“几乎家家都在做珠宝。”具体有多少厂,没人统计过,有的说六七百家,有的说1000来家。这些厂不挂招牌,在工商部门也没注册。
记者走访了几家小工厂,少则一两个人在作业,多则20来人在作业,除尘设备与陶克俊的大同小异,矽肺工人描述的粉尘漫漫已不见踪影。
在这些小作坊老板看来,他们其实还在给大的珠宝公司打工,只是把机器从厂里搬到家里,处于珠宝业金字塔的最底层。一名老板告诉记者,他曾在“惠东高雅”打过工,2004年到海丰开厂后,给“海丰高艺”供过四五个月货。“大公司把活包给我们,既能压低成本,又能免去职业病的风险,很划算。”
采写:本报记者 左志英 摄影:本报记者陈伟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