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黄祖辉教授
-观察记者 夏 燕
新农村建设必须依靠多种力量—规划的引力、农民的动力、政府的财力、科技的撑力、干部的能力、市场的活力、部 门的合力等等。在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黄祖辉教授看来,企业的角色同样不可或缺。
观察记者:您认为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中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
黄祖辉:新农村建设需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这其中,企业是参与的重要社会力量之一。当前参与新农 村建设的企业,一种是非农产业的企业,主要采取社会回报的形式,另外一种是本身和农业相关的,在参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 自身也得到了发展。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其中,“生产发展” 就是要发展农业、建设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在这个方面,企业可以作出更多的贡献,这对企业而言也是一个难得的机 遇。
观察记者:在这方面,浙江是否有一些典型做法?
黄祖辉:浙江的新农村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企业在参与新农村建设上也形成了一些经验。比如,温州乐清的虹桥 镇。当地许多工业企业对投资村镇、社区的公共事业都表现出很高的热情,不仅如此,他们还纷纷掏钱组建农村文艺演出队, 繁荣农村文化。有一个在外地的企业家,被推举为村长后因为自己无暇兼顾,就花30万年薪聘请一个退了休的政府官员来接 替自己任职,在村里进行总体规划时,他还表示不让村民花一分钱就能住上新房子。这也是温州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特点,就是 在很大程度上依托民营经济的发展。
还有一个例子来自宁波北仑区。他们采取的方式是“村企对接”建设新农村。不少企业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也积 极地担当社会责任,反哺支持“三农”。像有的企业通过设立文明基金,来奖励文明村民、五好家庭、示范村标兵、品学兼优 的学生,还有的企业和村本着共存互融、和谐相处的原则,出资发展村级经济及公共设施建设,安置村劳动力,等等。
湖州又是另外的一种模式。通过“农推中心+教授基地+示范园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的新型农业技 术推广模式,服务农民,帮助农民增收。
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农民是最大的受益者。但要完成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目前就大多数地方来说,农民自 身还没有这种能力和实力。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瓶颈,钱从哪里来?无疑,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的主体是政府,是政 府的财政资金。但除了政府的投入,还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这其中,企业投入新农村建设、反哺社会的空间很大。
观察记者:当前,浙江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模式主要有哪些?
黄祖辉:一类是在外发展的本地企业,主要是通过回报农村发展的“反哺式”,还有一类则是当地企业与村庄的“对 接式”,这其中,又分为公益性的“间接式”支持和结合企业自身发展规划、产业投资的“直接式”。
观察记者:近日,浙江省出台了关于土地流转的新政,这对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黄祖辉: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突破了家庭联产承包制的限制,土地进行重新规划以后,将分散零碎的土地重新整合,有 利于实现农业的产业化,当然,这对企业来说也是一个机遇。浙江企业如果能够抓住这个机会,在符合国家土地政策的前提下 ,对土地进行一些深度的开发,不论是对新农村建设,还是对企业本身,都是有利的。
观察记者: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还存在哪些问题?
黄祖辉:充分发挥企业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育农村主导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方面的作用,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 有效途径。但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主要还是表现在市场机制仍不健全,缺乏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激 励机制。
观察记者:怎样才能调动它们的积极性?
黄祖辉:首先,是要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各地各部门要制定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与社会团体参与新农村建设 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比如税收上的优惠,等等。另外,考虑到企业对自身声誉的重视,可以给予其一些精神上的鼓励,比如 给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企业,尤其是对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中公益事业的企业和社会团体等,进行宣传与表彰。
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正确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企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双 赢的发展模式。企业可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先进的技术、科学的管理、充足的资金等,新农村建设可以给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 广阔的空间、更多的商机、充足的人力资源。因此,要妥善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与企业发展的关系,真正找到企业发展、新农村 建设及农民增收的结合点,为企业充分发挥对新农村建设的促进作用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新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