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魏柳菁 文/图

现场拉起百米警戒线,警方把守各个出入口
本报讯 为一笔工程款,泉港一名水泥工和包工头铆上劲了,霸着包工头的房子,一住7年。
后来,工程款要给他,他不要。法院要执行,他竟往家中藏了3个煤气罐,扬言要引爆自焚。
昨日,泉州两级法院出动近百名执行人员,在巡警、消防、120等部门的协助下,终于“请”出这个泥水工。
百米警戒云梯伸入
抢出3个液化气罐
上午8点整,10多辆警车、消防车、急救车,驶入泉港区海南街东段。一到39号楼,警方迅速在进出口拉起百米警戒线,全副武装的巡警把守着各个出口。20多名消防官兵、医护人员在一边严阵以待。
这是在干吗?原来,泉州两级法院正在强制执行。为将强占他人房屋的郑某一家“请”出201套房,法院请来多个部门协助,动用了上百号人。
8:20,几名法官来到201室门口敲门,但许久无人回应。
8:40,消防云梯架起,5名消防战士登上云梯,越窗而入。几分钟不到,3个藏在卧室、厨房的液化气罐,被安全转移出居民楼。
面对突如其来的一幕,郑某的妻子吓得目瞪口呆。随后,赶到的法院干警迅速将其强制带离。
郑某闻讯赶来,企图妨碍执行,立即被干警控制,随后被拘。屋外,其一名亲属因对干警出言不逊妨碍执行,亦被拘留。
随后,法官对屋内物品清点造册,请搬运工将物品转移到预定地点,腾空房屋,换上防盗门,交付申请人。两个小时不到,案件顺利执结。
工程款引发纠纷
泥水工占房七年
这起执行案,源于一起工程款纠纷。
2001年初,包工头陈某开发建设泉港海南街东段39号楼。2002年3月,郑某承包该楼泥水工程。其间,陈某将39号楼201室借给郑某居住。工程完工后,双方对给付工程款的数额发生争议,迟迟未结算,郑某也占着房子不搬。
2006年,陈某将郑某告上法庭,要求郑腾空房屋。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郑某于2007年2月10日腾空借住房屋,交付陈某。但协议生效后,郑某迟迟不搬出。
2007年10月,郑某将陈某告上法庭,索要6万多元工程款。经两级法院审理认定,经鉴定,工程价款为4万多元,扣除预借的2万多元,陈某还应支付郑某1.8万多元及利息。
去年底,陈某将2万元工程款本息汇至法院账户。考虑到郑家生活困难,执行法官还做通陈某的思想工作,另行补偿郑某2万元。目前,已有1万元汇至法院。
但郑某不接受这个方案,仍要求对方支付6万多元。
不领款不搬迁
扬言引爆煤气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邀请山腰派出所、街道司法办、村委会等单位,多次共同做郑某的思想工作,要他搬出,领回工程款。但郑的抵触情绪很大,不但拒绝迁出,还扬言若法院强制他迁出,他要点燃液化气或汽油自焚。而就在前天,郑某还威胁陈某,要陈某孩子的性命。
为使案件能顺利、安全执行,法院在采取强制搬迁执行措施的同时,及时将该案报请区政法委请求协调解决。经泉港区政法委牵头召集,几天前,区检察院、公安局、消防大队、卫生局、街道办事处、区人大代表等多家单位,对强制搬迁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分析部署,制订出了昨天这套周密的执行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