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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快讯 中国之声记者冯悦、张华杰报道:今天(4月20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国防动员法草案规定,国家实施国防动员后,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根据上级的命令,迅速向被征召的预备役人员下达征召通知。接到征召通知的预备役人员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草案还规定,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预定征召的预备役人员,未经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以经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接到兵役机关要求其返回的通知,应当立即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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