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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武汉4月2日电 记者 胡新桥 见习记者 余飞 4月1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回应湖北“3·15”网站敛财事件。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贾民乡多次强调,网站与消委不能等同。
3月26日,有媒体披露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官方网站,湖北“3·15”网站以屏蔽投诉信息敛财,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成为被质疑的对象(本报曾作报道)。
在4月1日的发布会上,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贾民乡说,消委没有发函以屏蔽投诉企业信息为由吸收会员收取会费,有人伪造了湖北省消委的文件。湖北省消委没有屏蔽投诉信息的软件和设备,不可能屏蔽企业的投诉信息。
贾民乡一再强调,湖北“3·15”网站不能等同于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两者之间没有经济往来。
目前,湖北“3·15”网站已被暂时关闭。记者联系到该网站站长余文斌,他说,湖北省消委要求网站就此事写一份报告,目前正在忙这个报告。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表示,此事调查完后,不管网站有没有问题,都会按法律程序撤销网站。
贾民乡向记者表示,湖北省财政每年向消委拨款20万元,湖北省工商局每年资助一二十万元,社会赞助二十万元左右,这些经费刚刚够消委的支出。没有多余的钱资助网站。湖北省消委在这起事件中负有管理不善、监管不力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湖北“3·15”网站负责人并没有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