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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医疗服务的利益相关方,包括医疗服务的提供方——医疗机构、需求和接受方——患者,还有为患者支付部分医疗服务费用的医疗保险部门,利益相关方相互协商参与定价,有利于医患双方的沟通和相互了解、认可,或许能够让医疗服务价格更体现出医务人员的技术和劳动价值,也会约束医院,为患者着想合理控制医疗成本。
目前向社会公布的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在阐述医疗服务价格时,只提到在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后,拟收取药事服务费或通过其他方式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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