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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告中推荐不安全食品可能将承担连带责任

  中广网北京2月25日消息(中国之声记者冯悦 张华杰)今天(2月25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加强了对食品广告的管理。草案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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