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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猫猫”调查委员会的被质疑给了云南省宣传部副部长伍皓一次考验:他可以从此停止自己开启官民互动大门的努力;也可以忍受指责甚至谩骂,把初衷继续下去。他将作出怎样的选择呢?
本报记者曾鸣 发自昆明
截至22日晚上9时,在名为“你如何看待云南邀请网民参与调查‘躲猫猫’事件?”的网络调查中,有85.3%的网民认为“‘躲猫猫’致死的解释不可思议,肯定是谎言”;有54.8%的网民认为该活动“有作秀之嫌,网民作用有待观察”。
随着调查委员会宣布迫近真相失败,网民的质疑声强力反弹。在此情况下,记者采访了该活动的发起者,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
问:你给这次调查活动打多少分?
伍:80分。我在网上和人聊天说,算是“十全九美”——主要是调查报告写得不怎么样,流水账!
问:但网民普遍不满意,认为没接近真相。
伍:这次活动的初衷,本来就不是想把这案子办了,无论是调查委员会还是宣传部,都没有这个权利和义务。
这次行动是为了实现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但一直被漠视了,甚至我们自己也不知道,而参与权是其中被保护得最弱的一块。这次我们去了看守所,实现了这些权利。
问:但调查委员会没有知道哪怕一点点更多的新东西,如何说明知情权体现了?
伍:是,这次的调查行动并没有得出结论,我作为普通网民也很不解渴。
这是因为他们没见到“躲猫猫”的案发现场和其他参与人员。我之前的想法也很天真,有考虑不周的地方,没想到会有法律障碍,导致他们没能进入案发现场。
本来,在19日上午和公安、检察院的协调会上,都说好了既然要公开,就要允许见犯罪嫌疑人,也要允许进入“躲猫猫”的现场,但进去以后,检察院的人不让,说不合程序。
我后来在QQ上说,龚飞(云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处副处长)也是没有经验,没跟我通气,要不这点小障碍我跟县里打个电话也是能解决的。
问:这种活动的组织者本应是昆明市市委宣传部。
伍:对,但我做了这个事情,这是我个人的工作风格。我有16年记者的工作经历,我对真相的渴求,和公众是一样的。对于省内的突发事件,我一直是要求全部公开。
问:您曾说过,面对网络热议,拖、堵、删、等的办法都不好,其中“等”指的是等待司法机关破案。但调查委员会报告中,恰恰有这么一句话:“最后真正能揭露真相的,只可能是拥有法律资源的执法司法部门。”
伍:这个报道我没有审阅过,如果我审阅,这句话就通不过。调查总要有个结论,不能搞半天说自己没结论。反正你们又不是去办案,你们的结论又不是司法结论。
这次活动只是为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事实上,这个活动对案件还是有所推动的,据我所知司法部门正在全力以赴、加班加点,我相信他们的压力很大,会更公正、公开、公平地执法。这会让真相更早地公诸于众。
问:现在网上对你的质疑也很多。
伍:我昨天花了两个小时,在天涯上把网民对我的评论全部看了一遍,我说这是情绪转移,对我的不满意,就是对调查报告的不满意。有朋友劝我不要做这个事情。
问:看过《蝙蝠侠》吗?里面说,英雄不一定要生活在赞誉和肯定之中。你会不会因质疑而放弃?
伍:嗯,尽管我们会受到影响,但重视民意这个方向是坚定不移的,我们对网络舆论,首先尊敬,第二敬畏,第三我们想用网络舆论来改进我们的工作。
尽管暂时会受到误解,但我们会和网民共同成长下去。只要公开透明,这个是社会进步的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