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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许琛、王晓云、陈晓璇报道:“超标准收费就是缺失社会责任感!”、“公路姓‘公’不姓‘私’!”昨日,多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指出,即使是经营性收费公路,也应该体现公路的公益性,靠着超标收费来盈利是企业缺失社会责任感的表现。
在之前的采访中,省交通厅官员曾提出“需要主管单位和华快的投资方一起坐下来,以促成整改”。然而,作为有权调整华快收费的重要一环———广州华南路桥实业有限公司却至今未对此事作出答复、表明态度。
“华快公司社会责任感何在?”省人大代表李德锋一直都密切关注着本报关于“华快超标收费”的报道。他认为,政府和主管部门存在监管失责的问题,但作为收费公路的经营者知错不改,也是不合理、超标准的收费存在10年之久的最重要原因。
“公路姓‘公’,不姓‘私’。即便是收费公路,也必须具有公路的公益性质。赢得公路经营权的企业如果一味以超标收费盈利,对每天都交费通行的车主来说,就是一种‘剥削’!这是严重缺失社会责任感的表现,应该受到谴责。”李德锋一针见血地说。
“有些收费公路总是口口声声收入不足还贷,但这些超标收费而盈利的公司又什么时候公布过他们的盈利呢?”省人大代表谭明隆建议,全省公路收费应该向社会公开盈亏状况,方便接受社会监督。
“企业不仅是财富的创造者,同时负有社会责任。华快的收费,为什么会出现8公里收10块的问题呢?明明收费标准有了规定,设置上就应该合理,如果企业的出发点原本就是这样,我想是不会出现争议的。公路超标准收费,这究竟怎么回事?企业既是经济人,又是社会人,不能总是以营利为主,更别说是‘莫名其妙’的营利。”李定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