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2009年广东两会专题 > 正文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国务院决定扩大2009年国债投资规模,中央将代地方发行政府债券,发行规模由地方政府申报,经国务院批准并报同级人大审批后实施。如国务院批准广东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广东需相应编制一般预算、基金预算赤字预算,届时将另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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